珠江钢管公告披露,为配合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于12月7日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变更土地用途合同,据此,番禺珠江钢管支付使用权出让价约人民币4.255亿元,其位于番禺的一幅土地将允许土地用途由工业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
但公告又称,公司现时将无意图于紧随获正式批准变更土地用途后开发有关土地。
上述有关土地位于广州番禺区石基镇清河路与长沙路交汇处以东,土地面积约12.5万平方米,总批准建筑面积约40.1万平方米。
据此,该土地(总共3幅地)是11幅相毗邻的土地(全部由本集团拥有)其中一部份,11幅土地上建有珠江钢管于中国广东番禺的厂房及总部,有关土地占现总土地面积(11幅土地)约461,000平方米的约27%。有关土地于末签订该合同前为工业用途,截至本公布日期,有关土地现为珠江钢管的露天货场,没有建筑物或工厂位于其上。
珠江钢管表示,虽然集团目前没有具体计划于紧随获正式批准自行重新改造该土地后如何发展有关土地,若珠江钢管选择于重建规划的时限内申请自行重新改造有关土地,珠江钢管则享有现时较优惠的使用权出让价的机会。另外,截至本公布日期,有关土地现为珠江钢管的露天货场,没有建筑物或工厂位于其上,董事认为对集团营运不是非常重要,变更土地用途不会影响集团运作。
此外,珠江钢管董事认为当实行重建规划及变更土地用途后,集团的资产价值(尤其是有关土地之价值)预期于变更土地用途后大幅增加,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也因此改善,故此,集团可按新增资产价值以较低的借贷成本再融资,预期融资成本也可相应降低。变更土地用途是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