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1月24日晚公告称,公司于1月24日与洪客隆投资发展(新余)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新余市大欢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转让给洪客隆,对应股权转让总价款为5952.57万元。
此外,公司代目标公司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目标公司扣除应收回公司的往来款后,剩余应偿还公司债务共计1.45亿元。
公告称,设立新余大欢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承担购物中心的建设及运营工作。由于购物中心的建设会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与公司主业存在一定偏离,同时公司为贯彻“减速、调整、巩固、提高”的经营指导思想,对新店、新区域拓展采取更加谨慎的策略,适当减缓拓展速度,以集中资源发展现有重点区域。公司经综合评估,认为将新余大欢乐转让,收回投资,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更好发展公司核心业务。
人人乐1月24日报收9.09元,下跌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