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郭氏兄弟及许仕仁涉嫌腐败案延期至3月8日审理

   2013-01-28 观点地产7670

  1月26日,外媒报道称香港一裁判法院周五称,新鸿基联席主席以及前香港政要涉嫌腐败一案进一步延期至3月8日审理。

  检察官David Perry称,届时公诉人的证据和证人声明应已准备就绪,可提供给辩方律师。

  新鸿基联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联以及前香港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因涉嫌腐败于去年3月份被捕,7月份被提起公诉。

  据悉,许仕仁及郭氏兄弟等人,共有8项控罪。其中,许仕仁被控8项控罪,涉及现金及无抵押贷款超过3000万元。

  8项控罪具体包括: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三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嫌违反《普通法》;两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一项提供虚假资料,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9(1)(b)条。

  同时,许仕仁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控罪指他任职政务司司长及积金局行政总监时,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接受免租使用两个单位和两笔无抵押贷款;未向政府及积金局申报或披露上述事宜;同时,令其本人以有关的公职人员身份参与相关事宜。

  许仕仁及郭炳江同被控一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而许仕仁及郭炳联同被控一项相类串谋罪名。

  此外,许仕仁、郭炳江、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同被控一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控罪指他们涉嫌一同串谋,致使许仕仁收取了由郭炳江、陈钜源及关雄生支付的多笔款项。

  许仕仁及郭炳联另被控以一同串谋,向许仕仁提供由新鸿基一间附属公司,提供的每年延续还款期限的另一笔无扺押贷款,作为许仕仁保持倾向优待郭炳联及/或其权益的报酬。

  许仕仁、陈巨源及关雄生同被控以一同串谋,致使陈钜源及关雄生,向许仕仁提供多笔款项,作为许仕仁保持倾向优待陈钜源及/或其权益的报酬。

  许仕仁及郭炳联另同被控一项提供虚假资料罪名,即就一份顾问费用发票提供虚假资料。

  上述涉嫌控罪于2000年6月至2009年1月期间发生。

  报道称,该三人3月份将出庭接受聆讯,但三人目前尚未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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