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潘石屹这位SOHO中国董事局主席来说,通过微博“代劳”上市公司提前发布中标的行为似乎成为了一种习惯,即便是在遭到了部分股民的举报之后也没有改变。有股民和专家认为,潘石屹涉嫌屡次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应当加大对泄露内幕信息的处罚力度。
潘石屹的行为是否违法
2013年1月8日,SOHO中国董事局主席潘石屹转发SOHO中国中标微博,称“恭喜麦克维尔,中标价仅1870万元”。尽管麦克维尔并非上市公司,但对于潘石屹来说,提前泄露公司中标信息并非一次。
2012年10月23日下午,潘石屹微博发布江河幕墙中标上海SOHO项目,令该公司股价8分钟内飙升1.82%;2012年12月6日,潘石屹微博又转发杭萧钢构中标信息,令该公司股价大涨6%。2012年12月25日,潘石屹微博再发消息:“恭喜沈阳远大成功中标!”沈阳远大旗下公司远大中国在港交所上市,远大中国还没有来得及披露中标信息,潘石屹就提前代劳了。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前泄露上市公司中标信息,令股民不满情绪不断发酵。2012年12月27日,20名内地股民写了《致证监会的一封信》联名向中国证监会举报潘石屹,信中详细阐述了潘石屹是如何在微博上发布信息而致上市公司股价出现波动的事实,并希望中国证监会对这个事件给予定性和处理。
记者了解到,中国证监会目前对此事还没说法。相关媒体报道,香港联交所日前就潘石屹在微博上泄露上市公司中标事宜进行回复,称“本所将进一步了解此事,再考虑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监管行动。”
法律界专家指出,潘石屹属于内幕人员,通过微博泄露的信息也属于内幕信息。遗憾的是,我国监管部门并未将博客、微博等新型自媒体纳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
对于潘石屹的这种行为,网友们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潘石屹的行为泄露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致使信息披露规制形同虚设,是典型的干扰证券市场行为;也有人认为,潘总以实际行动给股民利好消息,是股市的风向标。
潘石屹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泄露内幕信息,专家学者也看法不一。有分析人士认为,潘石屹发布的中标金额如果远远低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尚不构成上市公司订立重大合同的行为。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黄建中则指出,此事已引起股价明显异动且已成为投资者的重大关切,无论合同金额大小都已经成为事实上的股价敏感信息,即构成“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给市场一个及时的回应和说法,否则就会引起市场的乱猜忌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公平。而若上市公司没能及时发布公告,则交易所应当对股票立即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