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绿城中国发布公告称,已向港交所提出申请,批准绿城中国发行2018年到期的总额为4亿美元的8.5%优先票据。预期票据将于2013年2月5日或前后获批准上市及买卖。
据绿城中国历史公告,绿城中国于1月28日同德意志银行、中银国际、高盛(亚洲)、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及瑞士银行就该公司发行的本金总额为4亿美元的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该票据2018年到期年利率为8.5%。联系牵头经办人兼联系账簿管理人为德意志银行、中银国际、高盛(亚洲)、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及瑞士银行。
估计发行2013年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认购折扣、佣金及其它估计涉及发行2013年票据的应付开支后)将约3.94亿美元。
彼时绿城中国表示,拟将2013年票据的所得款项用作为若干现有短期债项再融资,而余额则拨作一般公司用途。且可能因应不断变化的市况而调整前述所得款项用途,因而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