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与美国花旗银行签署股权转让 再度套现12亿

   2006-04-07 6000
进行资本运作不到一周的黄光裕,在资本市场再次大施拳脚。昨晚,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黄光裕日前已与美国花旗银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国美电器股份1.3余亿股股票,再次套现1.5亿美金,折合人民币约12亿元。

  3月30日,黄光裕曾在香港股市出售其内地价值69.86亿港元的资产,交易总代价69.86亿港元中,国美向黄光裕发行6.5亿股新股,支付其中的52.35亿港元,每股发行价8.05港元,与集团停牌前股价相同;交易完成,黄光裕持股由66.04%增至75.67%。另外,国美将以现金和其他方式支付17.5亿元给黄光裕个人。

  在获得现金17.5亿元后,为何黄光裕此次还要大规模套现?消息人士昨晚向本报分析,在上周黄光裕完成其资本运作之后,黄光裕上市公司国美电器所持股权已由66.04%增至75.67%。按香港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众持股比例不能低于25%,而黄光裕目前所持股权比例已超出规定的75%的最高界限,因此必须减持。

  但另有业内人士分析,黄光裕连续数次套现,很可能与国美近期大规模向房地产进军有关。昨晚,国美品牌管理中心总监何阳青对于与美国花旗银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一事,未正面回应。

  减持消化“蛇吞大象”腹胀

  大约计算,从2004年6月国美在香港借壳上市至今,已5次套现了近70亿港元,针对黄光裕的多次套现行为,有媒体分析称,减持是“蛇吞象”借壳上市的必然道路。

  所谓“蛇吞象”,是指黄光裕将国美电器成功借壳上市的财技。黄光裕借助的壳只有几个亿的市值,只是一条蛇,但黄光裕却把一头大象——作价83亿港元的国美电器装了进去,实现借壳上市。

  具体手法是,中国鹏润向黄光裕发行价值83亿港元的股票和可换股票据,来购买黄光裕手中的国美电器的股权。交易结束后,黄光裕实际控制了上市公司97.2%的股权。由于香港交易所规定单一大股东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控制的股权不得超过75%,财务顾问帮助黄光裕作了一个设计,黄光裕持有国美电器(2004年9月更名前叫中国鹏润)74.9%的股权,其余股权以可换股票据体现,但实质与股票并无两样。分析人士称,中国鹏润和国美电器都是黄光裕的。将国美电器放到中国鹏润这个香港上市公司里,只是左口袋拿到右口袋。“能不能有真金白银,关键还是能不能配售出去。如果不能减持,就像自已给自已开支票,就是金额是1000亿,也没有用。”

  新闻链接

  数次减持套现70亿

  ●2004年9月底,黄光裕首次通过减持股份套现12亿港元。

  ●2004年12月15日,黄光裕三笔交叉盘交易涉资13.75亿港元。

  ●2005年1月,黄光裕将本人持有的未注入上市的股份全部注入上市公司,并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再次套现14亿港元。

  ●2006年3月30日,国美电器正式公布,拟向黄光裕收购内地国美电器连锁店网络35%权益,交易中黄光裕直接套现17亿元人民币。加上本次,黄光裕共套现70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吴从斌 实习生罗苏))
标签: 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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