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中国否认串通房姐洗钱 称配合政府调查

   2013-02-12 新京报5080

  随着“房姐”一事持续发酵,有网友爆料称,龚爱爱曾带数位煤老板前往SOHO买房,并赚取回扣。网友还质疑SOHO中国与龚爱爱串通洗钱。

  昨日,SOHO中国CEO张欣发微博称:“指责我们串通洗钱和给巨额回扣都是造谣”,并表示公司将保护客户信息,但会配合政府调查。

  网友称“房姐”带人买房拿提成

  1月31日,名为“财经女记者部落”网友发微博称,在京拥有41套房共计近万平米的陕西“房姐”龚爱爱女士,大部分物业来自于潘石屹的SOHO中国公司,微博中还贴出了一张据称是从潘石屹下属手中获得的表格截图。

  随后,“财经女记者部落”再次爆料,神木农商行副行长杨利平也在三里屯SOHO买房,并称龚爱爱曾带数个煤老板前往SOHO购房,“不买就不给贷款”,龚爱爱还拿走销售提成。

  SOHO中国否认串通洗钱

  对此,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2月1日在微博上表示:“网上传言我们公司与龚爱爱串通洗钱,完全是无稽之谈。”

  但对于销售提成一事,潘石屹并未正面回应。

  昨日上午,SOHO中国CEO张欣回应称:“指责我们串通洗钱和给巨额回扣都是造谣。”她还表示,保护客户信息是企业的责任,“我们无法获知客户的资金来源,但只要政府调查,我们一定配合”。

  昨日,新京报记者多方联系SOHO中国方面,但截至发稿时并未获得正面回应。

  ■律师说法

  是否洗钱需证据认定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毕建伟律师表示,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与开发商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开发商无权向社会公开其获知的购房者个人信息。

  他认为,开发商对于购房者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即使房屋买卖合同里没有相应的保密条款,开发商也不得将其于交易中获知的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不当公布及使用。但是当公权力介入,比如司法机关需要进行相关调查时,开发商则有义务予以全面配合。

  对于SOHO中国是否涉嫌帮购房者洗钱,毕建伟律师表示,网友有这样的猜测可以理解,但究竟是否属于洗钱,还是要看SOHO中国的具体行为情节是否符合我国刑法对于洗钱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明知该收益是犯罪所得,仍采取违法手段掩饰、隐瞒该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这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洗钱。毕建伟表示,SOHO中国是否涉嫌帮购房者洗钱,要看其是否明知购房款为犯罪所得,这需要明确的证据证明方能认定。

  

标签: SOHO中国 房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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