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下月实施 新春调研首抓改革

   2013-02-19 深圳特区报6840

  新春伊始,首抓改革。昨天,继上午召开“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动员会后,市委书记王荣下午就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题调研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王荣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是深圳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的重点突破。3月1日这项改革将迈出标志性一步,希望市场监管局勇挑重担,全力推进改革,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迅速开展工作,保证改革能够收到预期效果,通过扎实工作和若干年努力,在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上为全国作贡献。

  努力率先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于去年10月3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王荣和市领导李华楠、陈彪一道,听取了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友军汇报。王荣对市场监管局自我革命、自我创新,为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所做的大量工作及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王荣说,过去30多年,深圳在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也赢得了巨大的发展优势。新形势下,深圳主动谋划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这堪称在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突破,市委市政府一直全力支持、大力推动。其意义不仅仅在于企业登记制度的改革本身,更在于推动政府职能和运作模式的深刻转变,以及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深层次调整。

  这项改革涉及的方面众多,内容相当丰富,任务相当繁重,市委市政府将大力营造支持改革氛围,努力聚集、放大有利于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同时,希望市场监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以改革的勇气、智慧和担当,切实履责,扎实工作,通过倒逼机制推动改革和创新,并对改革推出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做思考,明确目标,抓住关键,分清主次,全面统筹,周密谋划,增强举措针对性,迅速开展工作,不断使改革深入推进、力求改革效果最大化,通过若干年努力,在深圳率先建立起现代市场经济制度。

  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实施办法已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

  《若干规定》颁布后,市场监管局抓紧全面推进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起草制定了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做好注册登记、登记监管、信息平台及网络系统建设、《若干规定》及法规解读工作。

  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实施办法》已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其内容包含换照实施的范围、时间、单位,换照申请材料、换照程序及有关特殊情况处理等六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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