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对实体门店减税比对电商征税更重要

   2013-03-11 中国商报·超市周刊2920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上表示,应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此前,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也提出,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商的征税方式,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

  电商也要纳税,这是个常识。譬如看国际惯例,1998年10月OECD国家关于电子商务的部长会议上,达成的共识就是“政府应用于传统商业的原则应该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环境”。然而,什么时候纳税、怎样纳税,一直是见仁见智。即便是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关于电商纳税的博弈也是众说纷纭,有要其快征税的,有直接建议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的,也有反对现在伸手收税的,甚至有要求减少对电商行政干预的……

  该事件的背后其实折射出“店商”与“电商”冲突的升级。零售业实体门店和在线店商之间的“虚实”之争,已经上升到政策和法律监管层面。相比“店商”,“电商”的运营成本本身要小得多,如果再没有了税收压力,的确有失公平。对此,王填就明确提出,希望“平台型电商和实体门店待遇一致”。

  据王填说,电商门店的同一商品往往比实体店便宜50%,大部分源于这些门店享受不交税的好处。如果这个数据较符合实情的话,不是反映了应该对电商网店进行征税,而恰恰是应当对实体门店进行减税,并且要从经济整体上减税。目前中国的整体税负较高,社会上减税的呼声很高,对于零售和商业领域进行减税,应当也是一个重点。如果把流转和零售行业的税率大幅度降低,那么目前实体门店遇到的衰落局面就可能改变,社会销售和内需就会有效提高。

  同时传统零售企业也应该看到,电商的竞争优势并非仅靠偷漏税而来,乃是通过重塑全产业链条,提高劳动效率,压缩中间环节,并将节约下来的利润,与消费者分享。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网购物,也不仅仅是被低价所吸引,方便、快捷、节省时间精力等等,均是传统商业所缺乏的因素。

  (胡宗利)

标签: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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