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偷鸡不成蚀把米”。近年来主业经营惨淡的新都酒店,为达到业绩盈利之目的,竟动起了对外发放高息贷款的“歪脑筋”,最终为其草率的投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因对外财务资助款项全部逾期未还,新都酒店非但未能从中获取投资收益,反而还要对相关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进而导致2012年不仅未能扭亏,反而导致亏损加大。
新都酒店昨日公布的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共实现营业收入6700.97万元,同期净利润则亏损2547.41万元。如此惨淡的业绩表现,意味着公司近年来实施的“放贷扭亏”大计已宣告失败。
新都酒店主要经营位于深圳罗湖区的一家四星级酒店,经营主业单一。近年来随着深圳经济重心逐渐转移出罗湖区及自身酒店硬件配套设施的不断老化,公司酒店经营压力越来越大,主营业务近几年已呈现出持续亏损之势。见此状况,自有资金并不宽裕的新都酒店随即于2011年开始实施“放贷扭亏”战略。2011年,公司便通过短期资金拆借获取了投资收益1400万元,以此为支撑,公司当年最终整体盈利281.57万元。
尝到“甜头”后,新都酒店又在2012年“重施故伎”,在当年1月至2月期间向其认为资信良好的宁甬贸易、华通鼎租赁、浙甬贸易、美伦投资发放了合计高达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款。其中,公司向宁甬贸易、华通鼎租赁、浙甬贸易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年息高达30%,借予美伦投资的年息为18%。但未曾料到,至去年末借款到期时,相关方均未能及时偿还借款。
根据新都酒店年报中所披露信息,上述6500万元对外财务资助款除收回315万元利息外,其余本息均逾期未还。有意思的是,在前期所发业绩预告中,新都酒店对上述逾期本金计提了30%的坏账准备,进而预计2012年将亏损3200万-3800万元。而在最终所发年报中,或是对收回该部分借款颇有信心,公司最终仅对相关本金计提了5%的坏账准备。
相较于新都酒店自身的乐观预估,负责财务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则对公司年报出具了“非标”意见,原因即在于上述6500万元资助款的全部本金及其余利息均已逾期未收回,“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外高息借贷方面出手“阔绰”的新都酒店,其自身资金链早已呈现紧绷之势。今年1月,公司曾决定向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2.93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并以公司持有的酒店大楼整体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贷款的用途则是为归还华夏银行贷款(贷款余额为1.54亿元)及酒店装修等。而该项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却出现了明显分歧,有三位董事对此投出了弃权票,其中王健涛、戈然两位董事直言,之所以弃权,是因为该笔贷款成本过高且公司没有对剩余贷款资金给出具体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