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一张购物票引发官司 老人:只要求还我清白

   2013-03-17 中国青年报8480

  耄耋老人孙老先生在家乐福购物时,因为收银员刷了三倍货款,交涉时要求保存小票而与店方发生争执,客服人员称被其推倒在地而报警,感到冤枉的孙老先生一气之下也进了医院。昨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高龄消费者起诉维权的案件,孙老先生吃着速效救心丸,戴着助听器,亲自参加庭审。

  回放:

  一张购物票引发官司

  昨天上午,孙老先生及其代理人一同出庭。一年前,孙老先生在北京家乐福慈云寺店购物,结账时发现一个烤肠被错误扫描了三次并收取了三倍的价款。找到该店服务台工作人员李女士要求核实,但几次都未被理会。后经该店其他两位工作人员核实退款后,李女士又以“店内规定”为由收回了购物小票并拒不归还。

  在与李女士的沟通过程中,对方却离开了服务台,当孙老先生拉住其胳膊让其退还购物小票时,李女士顺势坐在地上并称孙先生打人,拨打了110和120。“我根本就没有要打她,只是想要回小票。”孙老先生在庭审现场情绪异常激动,不停地强调自己当时对李女士并无任何肢体动作,反而对方强词夺理。“她(李女士)就是碰瓷。”孙老先生表示,急救医生诊断出李女士身体无碍后,其态度轻慢,甚至露出得意的微笑。孙老先生因年岁已高,又受到严重刺激,致使其浑身哆嗦,当场还尿了裤子,后被120送院急救。

  孙老先生的代理人认为,购物获得相关凭证是自己作为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家乐福公司有向顾客出具购物小票的义务,而其不但不履行法定义务,工作人员还处事不当,致使顾客身体和精神上受到极大损害。为此,原告将家乐福公司和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3000余元,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要求在店内张贴道歉公告10天。

  说法:

  家乐福退货收回小票

  “事实并非完全符合原告所述。”李女士的代理人同时也是家乐福的代理人,据她称,事发当日孙老先生和老伴结账时发现多收款后,店内工作人员将老夫妇带到休息室,并进行及时的劝告。可孙老先生却不依不饶,在得知店内小票作为原件不能还给顾客的事实后,仍然多次闯到服务台,想向店员夺回小票。李女士的代理人表示,“对于一个年岁已高的老人来说,他甚至还曾坐到一米多高的服务台上面。”李女士不断躲避,孙老先生追上去撕扯其衣服,并将其推倒在地,致使对方多处软组织损伤。

  李女士解释称,之所以烤肠算了三倍价款,是由于收银员误将包含三件装的烤肠套装当成三件单独商品结账。不给顾客小票也是因为店内有规定,出现退货的小票原件要收回,只能给顾客复印件。后来在人民调解员的协调下,店方已向孙先生道歉,并将小票原件交给了孙老先生。

  老人:

  我只要求还我清白

  庭审最后,双方都表达出可以调解的意愿,“只要对方说清楚不是我拉扯店员,还我个清白,我这就走!”孙老先生说,他最气不过的就是被冤枉。但是李女士表示当庭道歉需要领导批示,无法满足孙老先生的要求。

  法官表示,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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