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打造100个城市综合体 今年拟建22个试点项目

   2013-03-18 贵州都市报7790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贵州省促进100个城市综合体健康发展2013年工作方案》,今年,贵州省将重点抓好22个城市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预计建成后将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万个左右。

  据了解,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各市(州)上报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基础上,贵州省共筛选出129个项目纳入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通过100个城市综合体示范带动,全省城市综合体将拉动城镇化率提升3个百分点左右,直接完成投资1000亿元左右,直接和间接拉动投资约10000亿元左右。

  今年建设22个试点项目

  方案明确提出,今年贵州省将重点抓好22个城市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全面启动部署100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工作。100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县级全覆盖,80个左右城市综合体项目落实开发主体。累计完成工程建设投资150亿元,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10个左右城市综合体建筑主体工程,拉动周边基础设施投资200亿元。

  同时,100个城市综合体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创建;10个以上城市综合体按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创建;1个以上城市综合体按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项目要求实施建设。

  此外,今年,贵州省将启动100个城市综合体贵州文化元素应用创建工程,每个城市综合体在规划设计中至少应用3个以上山地和民族文化元素符号,提升城市可阅读性和可识别性。

  根据方案,100个城市综合体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吸纳建筑业从业人员9.6万人左右,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8.4万个左右。22个试点项目预计建成后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万个左右。

  重点建设4个城市综合体

  据悉,今年促进贵州省100个城市综合体健康发展将贵阳市、贵安新区以及遵义市、六盘水市城区的城市综合体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列为第一层级,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为第二层级,经济强县为第三层级,一般县及具备条件的小城镇为第四层级,第四层级按照城镇综合体理念进行培育。

  城市综合体建筑面积原则上第一层级15万平方米以上,第二层级10万平方米以上,第三层级5万平方米以上,第四层级5万平方米左右。城市综合体中公寓式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原则上第一层级不超过25%、第二层级不超过35%、第三层级不超过40%、第四层级不超过50%。

  今年,在促进贵州省100个城市综合体健康发展中,依据资源、需求等驱动因素划分为商贸综合、办公会展、文化旅游、产城联动、交通物流等五种主要类型。城市综合体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0—50%。功能至少包括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综合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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