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细则致北京多家拿地房企或集体违约

   2013-03-26 中国企业报4000

  几乎与“国五条”出台同期,2月28日,北京市集中拍卖土地13块,当时由于房地产市场空前看好,房地产企业出现“抢地”高潮——地块底价78亿元,拍卖成交价超过107亿元。

  就在地块成交的第二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至此,备受瞩目的“国五条”细则落地。因为实施细则比此前的市场预期更加严厉,业界对于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预判发生根本改变。

  “这令一天前拿地的房地产企业叫苦不迭。土地拍卖时只是要求房地产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但至今已过近一个月,按照以往经验早该补齐余款,但目前还没有一家主动支付。”3月24日,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副秘书长、全经联研究院副院长祁世芳向记者透露。

  房企酝酿集体违约?

  3月25日,在北京市国土局网站上,记者未能查询到关于这13宗地块的任何成交信息。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一位栾姓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事他们并不知情,要详细了解情况再回复,他同时要求记者按程序发去采访提纲。

  据知情人士分析,此前遇到此类情况,房企的首选方案是退地;如果不能退地,多数会选择违约,甘愿损失定金降低预期风险。

  2月28日,北京土地市场迎来13宗地块集中出让。最终,12宗居住用地和1宗商业地块用地全部寻得买家,万科、天恒、诚誉、龙湖、保利、绿地等30多家房企在现场展开厮杀,场面极为激烈。

  北京市国土局数据显示,13宗土地供应土地面积147公顷,建筑规模157万平方米,过半土地溢价率近50%,总成交额约107亿元,平均楼面价6822元/平方米,共配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8万平方米,可提供保障性住房约5550套。数据同时显示,北京市前两月的土地出让额已占去年七成。

  然而,令这些疯狂拿地的房地产企业措手不及的是,中国政府网3月1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在此前公布的“国五条”基础上,对调控政策进行细化。

  通知强调,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出台意味着,楼市政策将迎来新一轮收紧期。若未来房价继续上涨,一线城市二套房购房门槛提高将是大概率事件。未来一段时间,楼市成交量可能将有所萎缩。

  前一天拿地的房地产企业叫苦不迭,称“拿我们开发商耍着玩”。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13家企业已经多次相互沟通,试图讨个说法,存在集体违约的可能。这些房地产企业提出的理由是因为事发突然,地产新政属于意外事件不可抗力,从根本上改变了此后几年的市场预期,所以拿地房地产企业有理由退地。如果不退地,那就直接违约,顶多把定金损失掉,也不至于背上一个大包袱,冒市场逆转房价暴跌的风险。

  “广东版国五条”率先落地

  3月17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在华悦铭远世家读书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如果没有地方细则出台,“国五条”很可能废止。

  “指导意见中规定的20%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目前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出台细则。如果一直没有地方出台细则,就只能按原来的政策执行,新政可能就要落空了。”任志强说。

  任志强分析指出,原来的文件是1999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联合出台《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做了具体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其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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