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天地发行6亿11.25%票据 所得净额约5.8亿元

   2013-04-19 观点地产7340

  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4月19日宣布,公司将发行人民币6亿元于2016年4月25日到期的11.25%票据,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联席牵头经办人已于4月18日订立购买协议。

  公告介绍,票据的发售价将为票据本金额的100%。票据将按年利率11.25%计息,自2013年10月25日开始于每年4月25日及10月25日每半年支付。

  中银国际、汇丰、法国巴黎银行及瑞士银行均为票据发售及出售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彼等亦为票据的初始买方。

  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折扣及其他估计开支)将约为人民币5.802亿元。金轮天地控股拟将有关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于为新物业项目提供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公告称,该等票据仅将向专业投资者提呈发售,且不会向香港公众发售。

  标准普尔评级服务、穆迪投资者服务及惠誉评级服务已分别将票据暂时评级为B级、B2级及B级。

标签: 金轮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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