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之间说话罚款、上厕所限时 超市规定惹争议

   2006-05-29 7760
上班时间不准打招呼,不准说话,一经发现就罚款20元。按照这条规定,李村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纷纷遭罚,今天下午,曾在这家超市某专柜工作过的3名员工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打个招呼就罚 20元

  今天下午,在李村一家超市家电部做促销员的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被罚经过。今天 11时 30分左右,她正在柜台前工作,两名下中班的女同事经过她面前时,小声和她打了个招呼,说她们下班先走一步。这时,该超市的工作人员走过来冷冷地对她们说:“你们上班时间说话,违反超市规定,罚款 20元。”说完就走了。王女士找到超市的主管论理,却被告之“你已经违反了商场的规定就要罚款20元,没什么好商量的,不交罚款就走人”。

  “我是这家超市家电部销售商的促销人员,来这里上班前,他们没有说上班时间不准打招呼,也没有给我们看相关的规章制度,他们凭什么罚我的钱?”面对这家超市这种罚款的做法,王女士一气之下辞职不干了。

  与王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两名促销人员,她们同样是因为相互之间说了话被罚款。其中一人告诉记者,超市内有专职的“巡查员”,每人每月必须完成抓40至50名上班时“说话”的员工的任务,否则“巡查员”要被扣发奖金。

  超市称为加强管理

  今天下午,记者与该超市办公室的负责人李主任取得了联系,她称,对员工在上班时间里“闲谈”罚款是有依据的。为加强对员工进行严格的管理,超市规定上班时间员工与员工之间不准“闲谈”,否则罚款 20元。王女士在上班时间与其他员工说话就违反了超市的规定。对方称,假如公司的员工在上班时间都说话,公司就不用做生意了,这样也严重影响了超市的形象,所以对她们进行罚款是合情合理的。

  罚款不能“一刀切”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员认为,超市罚款的目的是加强纪律,但是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要根据员工的具体打闹情景来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员工遇到不合理罚款时,可到劳动部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半岛都市报)

  另讯:乌鲁木齐某超市员工如厕须 8分钟内完成

  “上厕所必须在8分钟内完成,否则,超时一分钟罚款20元,且进出厕所时必须签字。”这是乌鲁木齐一个大型购物中心,为防止员工如厕时间过长所作出的规定。

  据了解,这个超市执行此规定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一些职工反映:在大多数情况下,8分钟如厕时间是足够的。但一旦遇到肚子不舒服或是女工的“例假”等特殊情况,8分钟就不够了。许多员工认为,在厕所门口设置了登记本,要求每个如厕员工登记姓名、进出厕所的时间,并派了专人看着表进行监督。这是对员工的不信任,甚至是一种人格的侮辱。

  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因有两次如厕超时已经被罚款40元的一位女工,拿着近日收到的《员工过失单》,无奈地说:“虽然我这两次上厕所,每次超时都不到一分钟,但还是因‘上卫生间超时’,‘违反了公司制度’被罚款。40元,对于一月只有几百元工资的我,那就是等于两天工作白干了!”

  职工们还反映,如果如厕超时者不主动交罚款,则要从每人上岗前交过的500元保证金内扣除。至于到底有多少人因上卫生间超时而被罚款,反映情况的职工说不清楚。

  对于这家超市因员工如厕超时被罚款一事,新疆律师协会一位副会长认为,超市对员工上厕所限时,并对超时者进行罚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员工的人身自由权,超市应立即对这种违反《劳动法》的管理制度予以纠正。
  (中国网 记者陆金宝)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776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