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5月6日公告称,为促进旗下子公司福州康嘉房地产所开发“阳光时代广场”项目的建设进度,拟通过福州中信银行向康嘉房地产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委托贷款。
根据公告,申银万国证券拟作为管理人代表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福州中信银行向康嘉房地产提供委托贷款,该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委托贷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不超过6.48%。
在此次委托贷款中,康嘉房地产将阳光时代广场部分未售的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福州中信银行,抵押土地面积约4536平方米,抵押在建工程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同时,阳光城董事长林腾蛟还将为康嘉房地产向福州中信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阳光城表示,此次交易旨在增强康嘉房地产的自有资本金能力,推进阳光时代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增强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如本次交易事项得以完成,将有利于公司以低成本撬动融资杠杆,顺利推进康嘉房地产所属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益于公司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