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FTC内幕调查6:广百包赚不赔 600万诡异买断罗穗雅工龄

   2013-05-06 新快报10330

     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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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TC危机重重 广百集团只赚未赔

  在广百集团方面、荀振英的操纵下,FTC项目的“迭创新高”的工程造价显然已是腥味四起。但比这一问题更为露骨的,则是广百集团及其内部员工从展馆中直接间接获取了各种形式的利益。

  事实上,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在2010年8月《项目合作合同》后,广百集团、广交商贸(含前期的广州世贸)、广州新芳至2012年6月24日间共签订了8份“补充合同”,当中对流花展馆的投资约定为“项目公司的装修、招商所需资金由广交商贸、广州新芳承担”。其中,签署于2010年12月15日的“补充合同(五)”显示,彼时广州世贸、广州新芳曾向流花公司账户打入2亿元装修款。但据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称,实际上在流花展馆的投资、开发中,广交方面几乎是唯一的资金来源方,“由始至终广州新芳没有在流花展馆上掏一分钱;广百集团有,就是区区200万元的流花公司注册资本金”。该人士称,2010年12月广州世贸、广州新芳所交付的2亿元装修款,资金来源也是广交置业。甚至在流花公司500万元的注册资本中,广州世贸175万元、广州新芳125万元的出资款项,也是由广交方面支付的。

  广百集团在整个项目上的“分文未出”,也可以获其侧面证实。据广百方面控制的FTC官网显示,今年4月10日该网曾挂出一篇题为“广百集团依法保障FTC资金需求”的“公司动向”,文中表示“按照合作合同约定,装修工程以及开业前的全部资金系由合作方负责解决”。这里所谓的“合作方”,指的就是广交商贸、广交置业。而更早前,广百集团向广交置业发出的一份“出资股东应负担出资总额的初步计算”的文件也显示,FTC前期的已划入的项目资金中,并无属广百集团的资金。

  广百派驻员工每年薪酬逾2000万

  600万诡异买断罗穗雅工龄

  尽管在FTC项目上分文未出,但紧紧扼住流花公司控制权的广百集团,却对派遣往流花公司的员工予以极高的回报。与天价工程造价相同的是,巨额人力成本的开支依然是由广交方面来承担。

  最为典型的无疑是广百集团委派的流花公司总经理罗穗雅。根据2010年11月25日广百会展出具的《推荐函》显示,1960年出生的罗穗雅为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其工作经历为1982年1月至2006年10月在中山五路百货商店(后更名为“新大新公司”)工作,先后任人事科长、商场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10月起任广百集团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广百会展总经理,是不折不扣的“广百系”出身。据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透露,罗穗雅被委派至流花公司后,广百集团要求广交方面向罗穗雅直接支付600万元,以买断其所谓的工龄。同时,广交方面尚须向罗穗雅开出高达税后16万元的月薪。在此之下,罗穗雅在流花公司任职两年间,即通过项目公司从广交置业获取利益近千万元。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女性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这意味着,2010年下半年前往流花公司任职的罗穗雅,彼时距退休只剩下4.5年的时间。换句话说,即便是2013年起罗不再收取工资,广交方面聘请罗穗雅直至退休年龄时支付的年薪,便高达219万元(税后)。而根据公开资料,广百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广百股份,2012年度年薪最高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黄永志,税前仅为86.3万元,仅为罗穗雅的三成左右。不得不提的是,工龄已被广交方面买断的罗穗雅,却已早早离职。根据2013年1月22日广百会展发出的一封函件显示,“项目公司总经理罗穗雅已经于2012年12月3日向董事会辞职”,其在流花公司的任职时间仅在两年左右。据知情人士透露,罗穗雅的离职并未经流花公司董事会的核准,反而现已被广百集团重新聘为广百会展的顾问。换句话说,目前流花公司的总经理一职名义上依然是罗穗雅,但实际上已长期空缺。

  “在FTC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广百集团不顾项目的盈利水平,不断‘塞人’,委派至项目公司的人员均获取高额工资和利益。目前,仅项目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在200人左右,不计社保金等费用,该批人员平均年薪高达9万-10万元。我们多次提出要求精简人员,然广百集团置之不理,继续保持冗杂的人员架构,我们每年为此支付的工资便超过2000万元。”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透露,2012年在FTC项目的在职员工共计168名,工资总支出高达2061.71万元,相当于每人的平均年薪达12.27万元,而这部分的支出,全部由广交方面“埋单”。

  广百巧设租赁时点 包赚不赔

  且将流花展馆工程建造过程中深藏的“灯下黑”暂搁置一旁,紧紧将FTC项目扼于手中的广百集团,在整个项目上分文未出的前提下,账面上的收益已经是赚得盘满钵满。

  最可观的一笔收入,无疑是租金。如前文所述,广交方面已投入的15.09亿元中,交付给广百集团的租金便超过了4亿元。作为二房东的广百集团,在整个收租金过程中完全处于“包赚不赔”的地位。

  从流花展馆的各方租赁时间节点看,广百集团于2010年2月10日与广州城投集团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指商贸区、会展区两份合同,下同)显示,实际上广百集团租赁流花展馆有一个相当长的免租期,起租日是在2010年10月1日。而据广交方面与广百集团在2010年8月6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第二条第12款显示,广交方面从广百方面承租流花展馆的起租日,也是在2010年10月1日。

  换句话说,广百集团开始向广州城投集团交付租金的同时,广交方面也开始向广百集团方面交租、恰巧冲抵广百集团的承租成本。据广百集团与广州城投集团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显示,广百承租流花展馆的首个租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2月9月30日,平均每月承租成本约1400万元。广百集团签署于2012年10月11日的“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也对此予以证实,公告称,“公司本部于2010年承租取得的原广州交易会馆全部展馆约15万平方米的10年经营权,每个月需支付租金约1400万元。”

  与此同时,根据广交方面与流花公司方面签订的《装修招租合同》显示,自2011年3月起,广交方交付广百集团方面的租金为每月2100万元左右。按此计算,在每个月流花展馆承租成本固定在1400万元的情况下,凭借着上述租赁节点的设置,承租流花展馆后的广百集团,仅凭“二房东”便处于“包赚不赔”的地位,每月租金可净赚700万元。

  两年仅租金净赚1.41亿元

  具体到广交方面的交租情况看,据广交方面支付资金材料显示,2010年10月、11月、12月,其向广百集团合计支付租金5233万元。按此计算,2010年广百集团的租金净收益应为1033万元。这里面还未包括广交方面向广百会展另行支付的物业管理统筹费133.52万元。2011年度,1月、2月广交方面向广百集团方面支付的租金合计4169万元,自3月份起每月支付租金2100万元,合计全年交付的租金为2.52亿元。与此对应,广百集团全年应向广州城投集团支付的租金总额为1.68亿元,即2011年广百集团的租金净收益应为8400万元。

  2012年,1月、2月广交方面向广百集团方面支付的租金合计4143万元,3月-9月支付租金1.26亿元,合计2012年前三季度交付的租金为1.67亿元。同期,广百集团应向广州城投集团支付的租金总额为1.26亿元,即2012年前三季度广百集团的租金净收益应为4700万元。

  根据以上租金支付情况统计,自2010年10月起租至2012年三季度末,广交方面已在24个月内累计向广百集团支付的租金总额为4.71亿元。与此对应,广百集团从中应净赚的租金收益则为1.41亿元!

  一手未断收租 一手私吞政府补偿

  应特别强调的是,即便流花展馆尚不能实际交付予广交方面使用,广百股份依然从中收取租金,甚至吞下因此获得的政府补偿。

  2010年11月广州亚运会举行,流花展馆被相关部门征用。据当时的相关新闻报道显示,2010年9月底,负责广州亚运安保任务的武警部队陆续上岗,其中武警第128师进驻流花展馆。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官网的新闻中心显示,武警第128师直至2010年11月底方顺利完成广州亚运安保任务,其进驻流花展馆的10月、11月,正好是广交方面开始向广百集团交租的时间,涉及租金约3500万元。

  此后,广百会展曾向广州市财政局力争武警部队进驻期间的费用。2011年4月22日,一份由广百会展、流花公司财务总监杨燕清署名的《关于收回武警第128师进驻流花展馆期间相关费用处理的方案》称,“最近接到市公安局的通知,同意支付款项约409万元”,且拟将该款项税后的288万元中的214万元返还给广交方面,余下74万元由广百会展收取,用于补偿相关活动费用。“我们从来没有收过这笔款,账上也从来没有相关的记录,他们自己(广百方面)把政府的补偿款吞了,但我们的租金一分钱也没少。”广交方面的内部人士称,事实上直至2011年3月前后,流花展馆仍另作他用,广交置业完全不可能展开装修改造的施工,此间的租金却从未有中断,甚至也未能获得来自政府方面的补偿款。

  2011年靠FTC收租利润增长近两成

  在租金净收益的支撑下,广百集团账面业绩也受到了提振。根据广百集团公开披露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签署日期为2012年4月20日)显示,2011年广百集团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下同)为2.45亿元,同比下滑11.23%。但营业利润却增5011.27万元至3.396亿元,同比增长17.31%。

  造成广百集团营业利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则是广百集团从流花展馆项目上已向广交方面收取租金。广百集团在该份年报中称,由于流花展馆至2011年末尚未正式开业,因此集团全资的广百会展对流花公司2011年的投资收益为零。但是,该份年报的财务报表注释中的“营业收入与成本”一栏显示,2011年度集团的租金总收入为4.09亿元、同比剧增80.18%;租金利润为1.98亿元、较上年的1.49亿元增长32.89%!其中,租金中收入确认为流花展馆项目贡献的租赁收益为2.09亿元,占全年的51%。

  广百如此豪赚 投资方岂能不赔?

  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广百集团通过FTC项目牟取暴利,但作为投资方的广交商贸、广交置业,甚至连以投资标的FTC项目为唯一资产的流花公司,却已是“伤痕累累”。

  根据广交方面提供的流花公司2012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显示,2012年流花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7万元,营业成本却高达2.28亿元,全年营业利润为亏损2.67亿元,实现净利润亏损1.67亿元。新快报记者注意到,由于流花公司当年进行了6223万元的递延税费处理,实际上该公司去年全年的净利润应为亏损2.05亿元。资产负债表上,截至2012年末,流花公司的银行存款仅余下363万元,期末其他应付款则高达9.62亿元,较期初激增1.25倍!在此之下,流花公司2012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已亏损3.01亿元!

  不得不提的是,由于广百集团控制了FTC项目,作为投资方的广交方面不仅无法管理、监控FTC项目的开发,就连流花公司的账目亦无法正常获得查阅、审核。

  根据流花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除非“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也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然而,据朱清国透露,广交方面曾多次要求查阅流花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核对账目及财务审计,但广百方面屡屡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广百集团委派的财务总监杨燕清甚至以项目公司的财务资料已送至集团为由进行搪塞。而直至目前,投资方未曾收到过一份流花公司应开出的拒绝查账的书面回复,广交方面对FTC项目的投入资金的真实去向,了解几为空白,沦为不折不扣的“提款机”。该内部人士透露,后经投资方财务人员审核,发现流花公司的账目存在篡改的痕迹。

  至于投资方广交方面,由于FTC项目至今未能正常开业运营,广交方面的账面亏损更不言而喻。并且,根据广交方面内部人士称,广百集团方面认为对投资方享有高达约3.3亿元的债权,当中包括自2012年10月份起至今年3月间广交方面拖欠的6个月租金约1.26亿元,以及2.04亿元的工程款项及其他款项。 

  广州FTC内幕调查1:广百集团仅占项目公司四成股权

  http://news.winshang.com/news-162849.html  

  广州FTC内幕调查2:广交方实际投入已达15亿元(图)

  http://news.winshang.com/news-162850.html  

  广州FTC内幕调查3:投资方反被架空 项目从未见招标

  http://news.winshang.com/news-162861.html  

  广州FTC内幕调查4:中联正安匆忙成立 未经招标接盘消防工程

  http://news.winshang.com/news-162860.html  

  广州FTC内幕调查5:资金去向不明 广百涉嫌骗取发债

  http://news.winshang.com/news-162863.html  

  广州FTC内幕调查6:广百包赚不赔 600万诡异买断罗穗雅工龄

  http://news.winshang.com/news-162864.html  

  广州FTC内幕调查7:广百欲借重组之名踢走广交方

  http://news.winshang.com/news-162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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