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松:29家上市房企均逃税 社会责任何在?

   2013-05-07 中国经济网8490

  律师李劲松日前对29家上市房企提出质疑,称包括万科、SOHO在内的知名公司大量拖欠应该上缴的土地增值税金,总金额至少高达640亿元。(5月5日《北京(楼盘)青年报》)

  针对律师李劲松的质疑,税务部门并没有给出正面回应。另外,企业方面,只有华远回应称企业财务报表没有问题。不过,报表没有问题并不意味着纳税没有问题,因为企业可以将税金预期出来,反映在应交税金栏目里,这样从报表上就完成了税收的提取和缴纳。但是要真正实现缴纳,就必须从银行部门将税金上缴到国库,反映在报表上主要就是企业现金流的减少。

  不过笔者认为,律师李劲松从报表上发现房地产企业没有缴纳土地增值税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近年来,由于房地产行业税种复杂,加上房地产企业滚动开发等特点,实际上很多房地产企业并未按照税法的规定实现应缴尽缴,偷逃税款现象比较普遍,这也是近年来房地产调控失败的一个因素。就拿土地增值税来说,按照税法规定,开发完毕后清算缴纳税收。但是由于目前房地产企业实施滚动开发,也就是说这一期开发还未完成,下一期的开发已经开始,有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10多年,因此就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推迟,而土地增值税清算推迟,企业所得税也就无法汇算清缴。

  因此,近年来,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很多地方一直实施核定预交的征收形式,比如今年完成多少销售,按照销售额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一般情况下,预征率也不是太高,1%到3%左右,相比企业所得税税率(25%)和土地增值税税率(累进税率,20%-40%),核定征税缴纳的税收很少。

  大型房地产企业逃避土地增值税,笔者想到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前,温家宝总理曾呼吁房地产企业要流淌道德的血液。这是有深意的,逃避国家税款就是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房地产企业钻法律法规的空子,没有真正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淡薄,房地产行业广受民众质疑的原因也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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