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市销售塑料袋厚度多数不合格 小商品城问题大

   2013-05-22 京华时报4780

  “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至今近5周年,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昨天发布调查报告显示,限塑令虽见成效,但污染仍然严重;调查发现,北京超市销售的购物塑料袋厚度多数不合格,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城问题严重。

  ■成效

  5年减少塑料消耗100万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等多部门,前不久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实施工作的通知》称,自2008年“限塑令”实施以来,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累计减少670亿个,累计减少塑料消耗10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600万吨。

  不过,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对此表示,公开数字显示,我国每年生产塑料袋需消耗塑料200万吨,从2008年“限塑令”实施至今,5年间要消耗1000万吨,虽然通过限塑5年内减少消耗塑料100万吨,但减少量仅是消耗量的10%,而消耗的90%塑料大部分并未得到回收利用,而是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污染问题仍然严重。此外,全国的限塑执行情况是“冰火两重天”,大型商场、超市普遍执行良好,但农贸市场和街边摊是限塑“盲区”,塑料袋带来的环境和资源问题还是难题。

  ■现状

  塑料袋厚度多数不合格

  按相关规定,塑料购物袋上应明确标示生产厂家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及材质等信息。调查选取了北京多家大型超市有偿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标识齐全,但检测后则发现,厚度存在严重问题。

  调查显示,物美大卖场海淀店、城乡仓储大超市、华普超市万寿路店、京客隆青塔店等超市的塑料购物袋厚度均不符合规定(低于0.025mm,见表)。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零售场所用于盛装食品的连卷袋没有提携功能且应该标注“QS”标识和“食品用”字样。然而调查发现,沃尔玛(世纪城店)等一些大型卖场的连卷袋表面和卷心内均无任何信息。

  农贸市场九成以上违规

  调查发现,包括新发地、东郊批发市场、四道口水产市场、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在内的10家农贸市场的塑料购物袋中,近四成标识不全,小商品城的塑料购物袋七成标识不全。而在厚度上,十大批发市场的14个样品中,仅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规格为380×(250+55+55)×0.025”的塑料购物袋厚度合格,其余13种样品的厚度均低于0.025mm,即农贸市场的塑料购物袋九成以上为超薄塑料购物袋。

  另外,金五星百货批发城、天意小商品批发市场、天作尾货淘宝城3个小商品城的10种塑料袋厚度均不合格,全为超薄塑料购物袋。

  ■揭秘

  商户和企业从中获利多

  据介绍,《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只规定了塑料购物袋的价格下限(即“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但并未规定价格上限。调查发现,塑料袋成本与售价的价格区间让一些商户和企业从中获利。

  调查发现,一个合格的中号塑料购物袋进价0.15元左右,但超市提供给消费者则要收取0.2元-0.4元不等,其中的差额被超市收入囊中,这其中也包括厚度不合格的产品。

  另外,调查发现,农贸市场、小商品城的商户以及街边商贩,仍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为降低成本他们便选择价格便宜、来源不明、没有标识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让一些违法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赚足了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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