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合伙人的中国式散伙法(二):国美黄陈之争

   2013-05-29 中国企业家8450

  从新东方三大佬,到万通六兄弟,到联想柳传志与倪光南,真功夫内斗、国美之争等,江湖义气、不合理的股权设置、利益分配不平衡、合伙人角色转变、理念冲突、功高盖主是中国式拆伙的一些关键词。

  国美黄陈之争

  1996年陈晓一手创建上海永乐家电,2005年10月,陈晓率永乐在香港上市。国美电器于2006年并购永乐家电,此后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很多人把“黄陈之争”看做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的斗争。

  但有PE投资者提出:陈晓不是职业经理人,他是创始人!

  陈晓创业十余载,创始人的基因、性格、行事模式,已在他多年的企业掌舵生涯中留下了烙印,被国美并购之后,陈晓要从企业创始人转身成为企业的管理执行者,这对其本身而言,就是一个极为艰难的挑战。

  被并购之后,陈晓的职位是CEO,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的分工,CEO是代表管理层与董事会沟通和协调的角色,是企业的主要管理执行者,这个角色往往被认为是更多带有“打工”的色彩。

  在这位PE人士看来,国美并购永乐之后,黄光裕用陈晓为CEO,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这也注定陈晓一有机会,就会争取自己可以在“相当于创始人”的位置上去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纵观大多数企业并购的案例,尤其是实力差距不是太大的企业之间的并购,但凡被并购的企业的创始人,在新公司都是呆不长的,譬如此前分众对聚众、框架传媒等的并购,聚众的创始人虞峰(一度担任分众传媒的副董事长)、框架传媒的创始人谭智(一度担任分众传媒的CEO),最终都陆续离开了分众传媒。

  有分析称,如果当初黄光裕任命陈晓为副董事长,而不是CEO,也不至于会给陈晓太大的想象机会。

  创始人的气质和内心愿望很难使自身转变成为职业经理人,但职业经理可以成为创始人。

标签: 国美 陈晓 黄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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