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中国:股权私自腾挪化解破产危机 3亿多撬动25亿项目

   2013-06-01 中国经营报6040

  如果不是绿城中国(3900.HK)的一份公告,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鸿远公司”)原董事长赵星如还不知道自己管理的公司大股东已经“换人”了。

  在其他股东不知情下,新疆鸿远公司的大股东绿城集团(绿城中国全资子公司)通过一份“秘密出让协议”将新疆鸿远公司60%的股权以平价的方式转让给了个人,而此人恰恰是绿城集团的高管,也是新疆玉园的高管。

  此次股权蹊跷转让最终也揭开了两年前绿城中国在“破产危机”中所进行的股权辗转腾挪。绿城尽管最终撤销了这场“交易”,但彼时绿城中国正陷破产危机,该份秘密协议则被指责为阴谋掏空新疆鸿远公司优质资产和巨额资金,为引进香港九龙仓而剥离优质资产做准备。

  3亿多元撬动25亿元的地产项目

  在乌鲁木齐昆仑东路和帕米尔街之间,绿城集团与新疆鸿远公司合作开发的新疆玉园一期,以每平方米售价10000元,成为当地最贵楼盘。

  新疆玉园所在地六道湾因历史上的采煤,成为城市中的一个塌陷区。彼时,煤炭资源采掘枯竭后,留下的则是脏、乱、差、险,被当地称之为“城市伤疤”。

  为此,新疆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政府通过公开引进民间资金来“抢救城市”。原新疆鸿远公司董事长赵星如从2003年起投资了塌陷区的黄山绿化改造项目,并在随后的治理中获得了相关手续。

  截至2010年,原新疆鸿远公司治理总面积为3348余亩,由此也获得了649亩的土地配套支持。

  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搬迁新址,恰与六道湾塌陷区仅一街之隔。作为乌鲁木齐市城市北扩的最前沿,治理后的六道湾塌陷区,因为绿树成荫,该区域房价从治理前的1000元/平方米跃至10000万元/平方米。

  2010年7月27日,绿城集团以“股权加债权”的方式,与个人股东赵星如、周鼎文等三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下称《三方协议》),三方股权比例为60%、35%和5%,但未来分红比例分别为38%、31%和31%。

  《三方协议》显示,股权加债权的方式即为绿城集团通过出资2550万元购买原新疆鸿远公司60%的股权,并借款3.48亿元给原新疆鸿远公司用以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等。

  此时,当地每亩土地为390万元。以此计算,绿城集团相当于以2550万元的投资和3.48亿元的债权撬动了25.31亿元的土地价值。

  三方合作开发房地产的项目公司依然沿用新疆鸿远公司之名。新疆玉园作为第一期,共14栋楼,建筑面积为277673平方米。

  谁伪造了股东决议

  一场看似完美的联姻,在上市公司绿城中国的一则公告中披露了中间的离奇变故。 2012年4月,绿城中国年报披露,2011年9月5日,绿城集团以现金代价2550万元人民币将其于鸿远的全部60%股权出售予第三方人士上海捷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捷辰”)。

  而根据前述《三方协议》规定,新疆鸿远公司收购第三方或者被第三方收购(股权转让或者资产转让)等事项均需提交董事会会议表决,并获得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赵星如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直到2012年5月份才通过公告知道股权被绿城集团转让,之前绿城集团并未告知她和另外一名股东。“随后我们赶到杭州和宋卫平交涉,但无结果。”

  2012年11月5日,赵星如以绿城集团违反合作协议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并支付违约金。

  绿城集团随后予以反击,将原新疆鸿远公司的3.48亿元债务重新审计后,以董事长赵星如涉嫌合同诈骗向浙江公安厅举报。

  赵星如被关押37天后,于2013年1月26日被无罪释放。

  就在双方交锋的法庭上,绿城集团与上海捷辰的合作协议书(下称《转让协议书》)也浮出水面。《转让协议书》显示,绿城集团将拥有的新疆鸿远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捷辰。

  条件是上海捷辰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归还绿城集团投入到新疆鸿远公司的2550万元注册资本金和3.95亿元借款,且保证年收益率18%。

  赵星如认为,这是典型的“自己卖给自己人”。“姚猛是绿城委派到新疆鸿远公司的负责人,绿城又秘密将60%股权以平价卖给姚猛。绿城完全不顾股东的权益,也无视股东的利益,是典型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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