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世纪联华VIP卡事件追踪 市政府出面协调

   2006-06-23 6670

  世纪联华强行要求非会员交10元成为会员,才可换新卡,否则VIP消费卡作废,此举被消协认定为侵犯消费者权利,涉嫌强制消费。此外,联华要求消费者换卡时签订《会员合约》多项条款有霸王条约之嫌,涉嫌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等。

  遗憾的是,世纪联华至今没有对消费者的不满呼声给予回应。昨天,世纪联华各门店内,依然可见愤愤不平的VIP消费卡用户,以及其他换卡消费者。

  消费者纷纷质疑:企业为何无动于衷?消费者纷纷向12345和96315投诉,并要求:要么免费换卡要么退款,否则将抵制交10元钱换卡行动。

  消费者:要求严查世纪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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