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酒,涉及食品安全,应该重罚,被判罚款5万元,还不服气再上诉,我觉得判罚还太轻了。”
昨日,在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格美某公司及长安沙头分公司有关售卖假冒五粮液一案二审开庭前,主审法官对记者如是说。
据格美公司代理律师傅竹林透露,格美沙头分公司超市已停业,“超市关门了,碰上数起打假诉讼案,无法做了!”傅律师说,该公司曾因售卖361运动鞋与另一品牌球拍,而被告上法庭。
二审庭审的主审法官说,“前面两起案子也是我开庭审理的,这家超市太多假货,应该严惩,赶出东莞!”
东莞格美公司旗下两家在长安镇的商场,因销售假冒“五粮液”,被五粮液公司分别状告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今年4月22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系列案一审宣判,认定两家商场存在侵权行为,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两家超市分别赔偿五粮液公司5万元,共计10万元。
随后,格美公司不服并上诉。
昨日下午,二审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最后,主审法官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原判。据透露,格美公司将再次不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