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陵台和妙高台两座民国建筑被半夜拆除,香港丽丰控股这家在广州原本并不起眼的开发商,被推到风口浪尖。
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广州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诗书路69号、69号被拆毁。
第二日,该事件便引起强烈关注。此次遭遇“强拆”的地块为香港丽新集团旗下香港丽丰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竞得包含金陵台等建筑在内的越秀区观绿路22至28号三宗土地。
“强拆”定性
妙高台、金陵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诗书路,于1946年由香港商人合资兴办的置业公司所建,用“台”字作街名,可能是沿用香港街名之惯例。每间屋有两层半,每层约100平方米,有意大利批荡、酸枝家具,还有地下车库和水池,十分珍贵。
但是,这两处建筑所处地段,早在1994年被征收,1996年开发建设,1998年因原开发商广州市南方建设开发公司后续资金未到位而导致工程烂尾。
2007年,广州市翠桦置业有限公司竞拍到该地块,但因在拆迁赔偿安置的问题上与当地居民未达成共识,拆迁工作一度搁置。
之后,鉴于这两处建筑具有一定历史价值,2012年被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叫停,开发商暂缓拆除。
但是一年之后,开发商依然选择了在半夜强行拆除这两处建筑。对此,广州市相关部门在随后的三日内便作出强烈反应。6月13日,广州市规划局紧急召开会议,最终得出结论:将金陵台被拆事件定性为“强拆”。
据通报,在金陵台被拆除之前,广州市规划局已发文建议广州市房管局通知开发商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暂缓拆除,并提供两个方案与开发商谈判,一是收回已批出去的地块,二是保留历史建筑但要求开发商优化建设案。但是该两个方案均未得到开发商积极回应。
之后的6月18日晚,广州市政府通报越秀区诗书路民国建筑深夜被强拆事件的处置情况,称将对当事人依法处理,所涉当事人不管是谁,决不姑息。
广州市规划局则再次透露,曾与开发商四次协商未果,该建筑属无证拆除。
就在同一日,丽丰控股在香港发布声明,否认了“强拆”定性。并指出,根据目前广州的法规,金陵台及妙高台未有被定为受保护历史建筑。
这份声明指出,其附属公司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在2007年7月26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及市国土房管局联合烂尾地的拍卖中,竞得越秀区观绿路22至28号三宗土地,总面积共2430平方米,并在2009年取得了拆迁许可证,从而进行土地上遗留建筑物的拆迁及补偿工作。
事件的最终结果尚未确定,但广州市政府已决定成立调查组,指定1名副秘书长任组长,对此次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将于10个工作日给出调查结果,届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强拆”缘由
对于丽丰控股而言,半夜拆除两处民国建筑无异于“贴着红线”行走。
虽然广州市相关部门从2012年5月起便开始干预金陵台和妙高台以及附近建筑的强拆问题,但直到目前,这些民国建筑均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也暂未列入登记在册的文物线索,遂只能建议市国土房管局下发“暂缓拆除”的通知。
对于2007年便投入了资金的丽丰控股而言,无论是政府想收回土地,还是另外做优化方案,都意味着投资的损失。因此,强行拆除成为其选择的一步险招。毕竟,从2007年至今,该公司已经在这个项目上拖延了整整6年时间,其间积压的资金成本正逐日增加。
资料显示,丽丰控股旗下公司于2007年7月26日以3.16亿元的天价拿下广州当时以捆绑方式卖出的老城区烂尾地,也就是此次强拆的金陵台地块。当时因其中一组捆绑地块包含一幅临东山湖宅地、一幅临江商业金融地和一幅越秀区观绿路的商住地,吸引了万科、合生创展等九大地产商竞夺,最终,丽丰控股旗下振高集团、振皓公司和翠桦公司“联合体”经过55轮竞价,以3.16亿元、溢价137%竞得地块,折合楼面地价高达9456元/平方米。
如果加上额外支付的另一幅市政绿化地块的拆迁费用,该地块的均价预计高达11000元/平方米左右,远高于当时广州市的房屋均价。因此,该地块也被视为一个“地王”项目。
虽然经过6年时间,丽丰控股所持有的地块价值已不断攀升,但对公司而言,迟迟不能动工依然面临巨大压力。数据显示,丽丰控股去年全年利润仅2亿多港元,但在国内的广州、珠海(楼盘)、中山(楼盘)等地圈下了100多万平方米土地。
为了撬动众多项目,丽丰控股大量举债,3月,该公司订立25亿港元离岸融资及10.5亿港元境内融资,4月,公司发行五年期、息率为6.875厘的18亿港元优先票据。
分析普遍认为,债务负担以及项目积压的财务成本,最终迫使丽丰控股铤而走险,希冀强行拆除广州市核心地段的民国建筑以推动项目尽快启动并回笼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