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嘉粤集团负债70.35亿 资不抵债破产重整

   2013-06-21 地产中国网5260

  本是当地龙头房地产企业,因房地产业务扩张过快,资不抵债,而被迫走上破产重整之路。

  昨日,广东省湛江市嘉粤集团等34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湛江举行。经审计,嘉粤集团负债约70 .35亿元;经法院审核,该公司债权金额为61亿余元,涉债权人333户,是全国涉案债权最大的重整案件之一。省高院相关人士介绍,该案是国家政策逐渐收紧后房地产企业集资失败的典型案例。

  包揽湛江重大房地产项目

  经法院调查,成立于2000年的嘉粤集团,目前注册资本合计为9.311亿元,有员工约3150人,每年为国家缴纳利税超2300万元。

  嘉粤集团等34家公司为关联公司,均由其法定代表人朱兴明实际控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酒店管理与经营、融资担保等,旗下资产主要包括湛江市君豪酒店,百合雅居、汇景豪庭、汇景蓝湾等多个房地产项目及广州(楼盘)、湛江部分商住地块。该公司还包揽目前湛江市大部分重要房地产项目。

  资不抵债,破产重整

  然而,由于房地产业务扩张过快,企业资金、人才储备不足,项目投资失误等原因,嘉粤集团不堪重负。2012年11月,嘉粤集团爆发债务危机,众多债权人上门追债。2012年11月21日,嘉粤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等34家公司共同向湛江市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经法院审核,确认该公司债权金额为61.19亿元。另据相关审计报告显示,截至重整受理日,嘉粤集团负债约70 .35亿元,资产总额约57.89亿元,公司资产总额与负债金额相差12亿余元。

  关联公司无法分拆重整

  34家公司能否与嘉粤集团分开,独立重整?昨日会上,相关人士介绍,由于34家公司实质上由朱兴明出资和控制,债务高度混同无法分离单独认定,如将34家公司分别独立重整,将会导致债权与资产不配比、个别债权人逃避债务、重复申报债权、内部往来挂账金额无法抵消、重整无法进行等问题,管理人建议对34家公司统一进行资产处置和破产重整,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警示

  银行不放款便借高利贷

  单一集资方式具高危性

  “还不上高额利息,是该公司破产的重要原因”,省高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调查发现,该公司向民间借贷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部分民间借贷还未能提供付款凭证,“该公司曾向银行借款,但受国家宏观调整政策影响,而且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所以银行不愿放贷”。

  “这是目前没有上市的房地产公司较普遍的集资方式”,一家大型审计所审计人员介绍,因没有上市,嘉粤集团集资方式单一,银行不放贷便向民间借贷。这种集资方式具有高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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