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个人网店不必强制工商登记

   2006-06-28 4090

近日,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个《意见》中对网上交易参与者在资质方面提出了意见: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也就是说包括C2C在内的个人网上交易都必须要办理工商登记。

这不是我国政府部门第一次发出要对C2C个人网上交易采用登记注册的方式进行监管的信号了。去年10月24日江西省工商局出台了《江西省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其中就明确规定,今后网上开店不仅要办照,而且必须进行网上备案。这一办法已经实施,但是有多少个人网店去当地工商局登记备案就不得而知了。到淘宝上去搜寻江西的网店,没有一个办理过登记备案。

诚然,要求C2C个人网上交易进行工商登记有着其好的出发点,一则防止国家税收流失,二则是保障消费者交易安全。依照有关规定,只要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全新的商品,就需要缴纳税收;同时进行工商登记监管,能够明确经营主体的身份,从而有效防止网上交易欺诈的发生。

但是目前国家运用工商登记来监管C2C的电子商务是不合时宜的。尽管C2C个人交易中的税收流失,但是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C2C业务正在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应该采用减免税收的方式来鼓励这一产业的发展。在这一领域,淘宝、易趣两家C2C巨头争斗已久,腾讯也强势杀入。但是这一市场还处在培育阶段,众多服务商都以免费来吸引个人网店入驻。他们本小利薄,对每一笔开支都很在乎,才有昔日易趣收费,众人迁至淘宝,以及今日否决淘宝招财进宝的情况发生。强制工商登记,收取税收,必定引来诸多C2C用户的不满,费用的增加必定促使其放弃C2C交易,这对于刚起步的C2C产业是极为不利的。

众多中小的C2C用户所进行的交易所需缴纳的税款数额也是非常小的。目前淘宝、易趣上的主要成交额都是一些交易大户来完成的,而这些交易大户一般都是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公司。从用户交易额的攀升,为了提高信用度,他们一般会自愿去办理工商登记。所以如果国家强制C2C工商登记苦的可能只是那些交易额本来就很少的用户,逼迫他们退出C2C领域。

同时,需要办理C2C工商登记的商行为难以界定,从而引发监管形同虚设。商务部信息化司有关人士表示,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审批的,但一旦有了商行为,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也就是具有商行为才必须办理工商登记,但是商行为的界定困难,在互联网上是不可能对众多卖家的行为予以调查清楚,这样一来,就会在执行上遭遇困境。据易观国际的报告显示,截止到2005年第三季度,国内C2C市场注册用户总数达到2984万。这么巨大的数字,怎么可能逐一区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此为职业呢?

象借助淘宝、易趣等C2C平台开展交易的个人网店,政府借助这些平台服务商相对容易掌握用户的身份,进行监管。但是互联网上众多电子商务网站程序的开发,个人开店变得容易,让强制工商登记变得更加困难。

如其这样,政府不如放弃强制工商注册的想法,鼓励个人电子商务发展,在其逐渐壮大之后处于提高信用的要求自然会主动申请工商登记,国家税收也一样得到了保证。

  (硅谷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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