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上海外滩地王争夺战:事件的真相只有一个!

   2013-07-03 新地产9860

  4月24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关于外滩8-1地块的相关判决。SOHO中国、证大地产及绿城中国败诉。在一审判决发布的几个小时后,SOHO中国、绿城中国、证大地产发布了联合声明称,“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深表失望和遗憾,同时认为一审法院对于8-1地块的事实认定以及相关法律的适用均存在重大错误。”

  仿佛三国乱世,SOHO中国潘石屹、绿城中国宋卫平和证大地产戴志康在上海外滩大战复星国际郭广昌,打得难分难解,仍未分最终胜负。

  围绕外滩地王争夺,双方之间精彩爆料频出:“5亿元过路费”、“母协议真伪”、“深喉先生汪先刚”、“优先认购权不适应论”、“两口子结婚价值观说”等诸多细节纷纷登场。

  事件的真相只有一个。

  本刊研究发现,外滩地王背后,是戴志康、潘石屹和郭广昌三方借助法律、技术和政策等各种手段,进行控制与反控制、收购与反收购的殊死博斗。衡量控制权的主要标志是董事会组成结构的转变,谁控制了董事会,谁就争取了主动。因此,潘石屹和郭广昌对外滩地王股权争夺越来越复杂的博弈核心,是海之门公司(上海外滩地王8-1地块项目公司,下文中的8-1地块统称外滩地王)的董事会争夺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对上述推测给出佐证:目前双方对于海之门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改组事宜已经发生争议,各持50%的股权结构的不利因素已经初见端倪,海之门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和内部自治的僵局情形也在所难免。

  研究外滩地王争夺有标本意义。资本市场惯常操作的“一致行动人”、“驱鲨条款”、“白衣骑士”、“毒丸计划”等策略在这一股权收购战中频繁使用,但对三方而言,效果迥异。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13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以25起并购案例荣登榜首。4月份,房地产行业并购案例数继续领跑,共完成9起案例。

  本文从纯资本角度剖析上海外滩地王争夺细节,供后来者鉴。

  “一致行动人”结盟

  戴志康郭广昌相安无事

  在拿下外滩地王后,政策和市场形势突变,戴志康计划中的融资落空。据媒体公开报道,2010年9月30日,在北京(楼盘)昆仑饭店,复星总裁汪群斌、范伟与戴志康一行谈至深夜2时。戴志康亮出家底,只拿得出来大约10亿元,还有接近36亿元土地款的缺口和3.6亿元的土地契税及分期利息。其中,利息支出相当于每天往黄浦江里扔10辆宝马。如果戴志康在宽限期满还不能缴款,这块地就有被收回的风险。

  不得已,戴志康将外滩地王原项目公司股权转手海之门公司,复星国际乘虚而入,占股50%.彼时,戴志康仅仅拥有海之门公司35%的股权。从表面上看,复星国际一股独大,海之门公司剩余的股权分散,分别由绿城持股10%,磐石投资持股5%,事实上,熟稔资本市场反收购的戴志康顺势使出“一致行动人”策略,绿城的股份全权委托证大管理,即上海证大、绿城和磐石结盟为一致实际人。这就意味着海之门董事会的组成人员一半为戴志康方,一半为郭广昌方。

  凭借“一致行动人”策略,戴志康和郭广昌达成妥协,证大负责操盘,复星负责政府关系和资金。但是,“一致行动人”威力越来越弱。戴志康抱怨说,复星最后主导这个项目,是复星的过分强势而形成的。

  事实真相又是什么?

  海之门公司成立之初,戴志康陷入财务困境。海之门的注册资本金23.9亿元人民币,戴志康居然无力缴纳应该出资部分,复星国际代为垫付。在海之门成立的第二天,戴志康继续通过新华信托融资,募资9.58亿元人民币,代价是转让海之门公司10%股权。在后续对海之门追加开发投资资金,戴志康似乎更加有心无力,复星国际主导海之门也就顺理成章。戴志康的“一致行动人”策略在海之门董事会层面势微。

  戴志康后来在微博上很委屈地表示,郭广昌抢走了他的外滩地王。郭广昌却委婉表示,海之门项目规划上报政府受阻,复星国际推动和落实了上海外滩地王的规划审批。事实上,从《判决书》分析,戴志康出让股权,并且让出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完全是受困资金造成。《判决书》显示,郭广昌同时持有证大地产约2,431,815,000股股份,以0.33港元/股成本价计算,价值约8.02亿港币。也就是说,戴志康同时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方式向郭广昌借钱。

  尽管受到资金挚肘,海之门公司股权被郭广昌拿走一半,但戴志康一直试图收复“失地”,决心要重新掌控主导上海外滩地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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