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价“垄断之嫌”背后的协会魅影
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豫园商城等上海主要金店负责人因涉嫌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调查,理由是协会要求上海地区金店的价格不得超过协会约定的中间价的正负2%或正负3%。行业协会这种限定价格的做法是行业自律行为,还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垄断行为?
随着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豫园商城等上海主要金店负责人因涉嫌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调查的新闻传出,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就陷入了舆论漩涡,在上海市黄金饰品零售行业运行多年的“价格自律规则”也因此被置于镁光灯下。
据记者了解,发改委此次调查主要针对的是《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由老凤祥等企业所在的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并要求上海地区金店在对所售黄金、铂金产品进行定价时,均不许超过协会所约定“中间价”的正负2%或正负3%。
消费者不免质疑,所谓的价格自律,到底是行业协会规范市场的无奈之举,还是其为会员企业谋求利润有意为之的托词?
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目前已有部分被调查企业已提交情况说明和《自认报告》的方式,承认价格垄断。如果发改委最终认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存在垄断行为,失去了行业自律价“护佑”的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未来?
早有争议的“行业自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价”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1年。
当年4月,我国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同年8月1日,国家放开黄金饰品零售价格管制。当时,全国各地黄金饰品企业之间就开始打起价格战。在这样的背景下,2001年8月6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上海宝玉石协会召集了包括老凤祥、老庙黄金、亚一金店等在内的13家主要会员单位,拟定了行业自律价。
该行业自律价一经公布,就引来了上海市物价局的关注和质疑。2001年12月,上海物价局依据价格法认定上述13家黄金饰品企业制定黄金“行业自律价”的行为属于“价格联盟”,并对其开出了行政警告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执行最低基准价。
不过,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认为,在国家放开黄金饰品零售价格的背景下,行业协会确定“行业自律价”旨在规范市场,且成功地制止了企业间低价竞销、恶性竞争的价格战。
2002年1月,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受13家受罚企业的委托,就该处罚决定向上海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最后上海市物价局被认定为处罚程序不当,该处罚令也被取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系主任、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黄勇对记者表示,反垄断法出台之前,对于企业的垄断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行业协会的垄断行为,法律规定的尚不明确。
2002年的那次交锋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13家企业的胜利而告终,自此“行业自律价”似乎也有了名正言顺存在的理由。2004年2月,该协会又出台了《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协会对饰金价拟定一个中间价,各金饰品经营者应以中间价为基准,上下浮动正负不超过3%。
《办法》不仅要求协会会员单位遵守执行自律价格,非会员单位也要遵照执行,否则将视不同情况给予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处罚。
后来,协会又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细则》也是在《办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协会不该有价格协调功能”
此前有媒体援引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的回应,称《细则》已于2011年5月终止。因而此次垄断争议主要集中于2011年11月协会进行的铂金价格调整:当时铂金原材料价格比黄金原材料低,但零售价却高于黄金,因此行业协会重新讨论了价格并拉低铂金毛利率。
对此,记者7月29日致电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秘书长许文军进行求证,许文军未作出直接回应,只是表示协会目前仍然在配合发改委的调查,对其他媒体的报道不便回应,也不便接受采访。
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王晓晔对记者表示,即使协会在2011年废止了该《细则》,但是协会事实上是否还存在垄断行为,或者《细则》的影响有没有完全消除,还有待于执法机关的调查。
至于“垄断争议主要集中于协商降低铂金饰品零售价”的说法,王晓晔对记者分析,降低产品价格无损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执法机关不大可能只因为其降低产品价格而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这也不会是调查的重点。
但王晓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行业协会的名义进行所谓的行业价格自律其实就是一种垄断行为。
王晓晔表示,行业协会本就不该具有“价格协调”的功能,因为竞争性企业坐在一起“协调价格”的结果往往是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在一些涨价事件背后,都或多或少地夹杂着行业协会进行“价格协调”的影子。此前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湖南省娄底市保险行业协会就因为组织会员企业达成价格垄断被行政执法机关处罚。
黄勇对记者介绍说,行业协会是滋生价格卡特尔(亦称价格联盟)的温床,对市场竞争的危害更严重,在世界范围内,行业协会一直是反垄断法重点关注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