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虹商场物业纠纷案一审获胜 获赔偿800万元

   2013-08-09 北京商报3580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其下属子公司常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虹”)在与溧阳丰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联”)的物业纠纷诉讼中一审获胜,常州天虹获赔800万元,丰联返还其履约保证金183万元,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公告中提到,涉事双方于2010年1月6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丰联公司将一处商业物业出租给常州天虹开设经营百货商场及相关配套的商业项目。此后,双方纠纷不断,2011年11月常州天虹自行解除合同遭到丰联反对,随即起诉丰联,要求确认双方解除合同,丰联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随后丰联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定常州天虹赔偿损失,其解除合同行为无效,确认租赁合同终止。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上述判决,并驳回丰联的反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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