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沃尔玛超市则徐店拒绝签收责令整改通知书

   2013-08-20 东南快报4570

  上周三,在抽查中发现沃尔玛则徐店并未依规进行商业预付卡的销售。昨日,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执法支队人员现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对方拒不提供售卡台账信息,并拒绝签收责令整改通知书。8月14日,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执法支队对沃尔玛则徐店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进行例行检查。“现场抽查其售卡台账发现,其中于8月8日购卡的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一次性购买了20张500元面值的单用途卡,总值1万元,但未依规留存单位有效身份证信息,并且未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执法支队朱队长表示。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据介绍,上周四,福州市商贸执法支队对其发出约谈通知书。昨日上午,沃尔玛则徐店副总及售卡部经理并未带全材料前往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市商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要求其带齐售卡台账,对方则表示需要总部批准,无法送达。

  福州市商贸执法支队送达的整改通知书

  昨日下午,福州市商贸执法支队和仓山区商贸局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第二次检查,要求其提供今年1-7月的售卡台账进行检查,却遭到沃尔玛则徐店相关负责人的拒绝。

  为此,福州市商贸执法支队对沃尔玛则徐店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8月21日前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而对于这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沃尔玛则徐店相关负责人则拒绝签收,最后由仓山区商贸局相关负责人签收,留置送达该通知书。

  福州市商贸执法支队朱队长表示,“若8月21日前拒不整改,则将对其进行不低于1万元的罚款。”对此,沃尔玛则徐店相关负责人拒不回应记者的任何问题,称总部规定不能随意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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