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超市北京西黄村店擅自销售假百丽皮鞋 被告侵权

   2013-08-20 北晚新视觉网8440

  物美超市西黄村店被告擅自销售假百丽皮鞋。

  8月20日消息,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近日将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权,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以及因制止侵权行为发生的合理费用。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现已受理这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百丽公司称,该公司在第25类商品上依法享有第1815147号“BELLE”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有权将该商标使用在服装、鞋类商品上,并有权制止其他任何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的行为。“BELLE”商标被国家商标局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而去年11月及今年3月,百丽公司发现在被告物美公司所属的联想桥店及物美西黄村二店超市内,擅自销售标有“BELLE”标识的皮鞋。百丽公司认为,未经百丽公司授权,将与“BELLE”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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