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商厦9天卖出超120万元购物卡 购买者仅11人

   2013-08-31 中国经营报5160

  “没有一个是公司登记的,都是个人。有效期到2018年。”8月29日,位于京城公主坟翠微百货翠微店的售卡人员称,截至目前尚无一张卡被查或出现什么不愉快。

  店内记录显示,从8月20日至8月29日,该店已经先后售出总额超120万元的购物卡,购买者11人,其中两人各购买了18万元,成就记录中最大金额。两人也因此获得近3000元的额外购物卡奖励,以及几十张停车卡。

  10天,120万元!但在售卡人员看来,这一业绩仍远落后于往年,接下来越临近中秋国庆,数据肯定还会上升。已售出的120万元,按照每张卡5000元上限,可能已有至少240张卡。这些卡将在送礼、回收、倒卖、购物等环节多次流转,却始终只有11个名义上的主人。

  神秘主人

  “你们这个卡套做得太没品,这绿油油的算什么?多少年了也不变一下。”在买了10万元的卡后,一位短发女士不忘向售卡人员抱怨。

  8月27日,在翠微大厦A座5层团购部,这位短发女士走出门后,同伴便开始数说这次要送卡的对象,并称虽然每张只有5000元,但只要给领导送的时候不把连号的卡给对方,多给几张也能让领导放心。

  “放心?这些卡哪张没登记我们名字?一查一个准儿。”短发女士说完后,随即又否定了这种可能:“不过也没哪个领导会一直拿着卡,你前脚送过去,他后脚一个电话就把卡换成钱了。”

  对于购卡人登记,售卡人员要求必须为持本人身份证,蹊跷的是,当记者以单位购卡名义咨询时,对方坚持登记时不能以单位进行登记。一位男售卡人员甚至私下提醒记者:“你以单位登记,将来万一查到了,算什么事?你找个无关的人,来登记卡,到时候想查都没法查到。”

  虽然不以单位登记购卡,但购卡者却可以拿到单位抬头的相应发票,且发票内容可以涵盖办公用品在内的多项。同样,在百盛超市复兴门店也可以如此操作,但不同于翠微“1万元送100元”的购卡优惠,这里办卡要额外收取3%的手续费,办卡人员解释说这是因为有时候购卡人员需要发票,而持卡人购买物品还要再次开具发票,因此要收费。

  据翠微8月20日下发的文件,将购物卡按照不同金额进行了奖励措施划分,其中购买10万元以上,除了按照比例给的1000元购物券外,另送500元,以及20小时的停车票。最高则为30万元另送2000元。

  而百盛超市则贴出告示,5万元以上有300元折扣券,8万元为500元折扣券……最高奖励为购50万元送4900元折扣券,当然也有其他等值的礼品可选。

  在翠微百货翠微店内,该购物卡几乎可以进行任何类的消费,甚至可以到俏江南吃饭。但记者询问的各个支付点发现,不管消费额多大,都不会对持卡人身份进行查证或记录。这意味着拿到卡的人,可以在这里随意消费而不被记录。

  “很多人都有犹豫,觉得自2011年出了那个《意见》后,好像就不能送卡了,实际是误解,完全可以,只是说你买的时候注意一下就行。”翠微百货翠微店工作人员称,印象中这几年团购部售出的卡仍在增长,并未受到影响。

  8月27日,在该店地下层,售卖各种高档补品的摊点,售货员对一位拿着购物卡的老人笑着劝说:“有卡,您还省着干吗?就当别人孝敬您了。您买其他东西觉得贵,买这些个不算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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