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置业不服民事判决 对*ST九龙股权纠纷案提起上诉

   2013-09-03 观点地产网3880

  9月2日晚间,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ST九龙”)刊发公告表示,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日通知公司,称已对股权转让纠纷案提起上诉,并发来法院的缴费通知和海航置业的缴费凭证。

  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纠纷案,缘起于2011年3月7日,其时海航置业、大新华置业、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16.53亿元收购了李勤夫及其关联公司持有的九龙山合计3.9亿股,占九龙山总股本的29.9%,海航系由此成为第一大股东,九龙山原控制人李勤夫的持股比例则降至19.2%,但仍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继续担任九龙山董事长。

  不过,收购完成后,李勤夫方面却称海航系未足额付清股权转让款,因此拒绝让出实际控制人的位置,海航系方面则表示,九龙山的转让款16.9亿元已全部付清。双方由此展开了长达两年多的控制权争夺战,并分别成立了董事会,导致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至今年8月12日晚,*ST九龙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股东海航置业转发的《民事判决书》。根据上海市中院的一审判决,海航方面三间公司共需要向上海九龙山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5.34亿元,并附带1000万元违约金。

  审判结果指,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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