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对子公司进行信托融资 规模不超过9.5亿元

   2013-09-07 观点地产网5190

  9月6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及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新南城房地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对新南城房地产设立信托计划。

  华润信托拟设立此次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规模预计9.5亿元,劣后级信托规模预计7.5亿元,信托期限不超过48个月,合同年利率11%。

  此次信托计划分两期募集:第一期优先级信托规模预计人民币6亿元,华润信托以此项新南城房地产增资2亿元,余下4亿元计入其资本公积。山西公司将持有的对新南城房地产6亿元应收债权认购信托计划劣后级单位。

  第二期优先级信托规模预计人民币3.5亿元,华润信托以此向新南城房地产提供信托贷款,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26个月止,合同年利率11%。山西公司以持有的对新南城房地产1.5亿元应收债权追加认购信托计划劣后级单位。

  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可以提前结束,华润信托对新南城房地产的信托贷款以及上述应收债权到期日保持一致。

  公司和公司董事长林腾蛟为此次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阳光城表示,若此次信托计划得以实施,将增强太原翡丽湾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其所属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此次发行信托计划成立前,公司合并持有新南城房地产100%股权,新南城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此次信托计划成立后,公司合并持有新南城房地产55.56%的股权,新南城房地产仍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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