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店在中国的服装零售行业正在成为一种“热门”而被业内人士所追捧。i.t用买手制+集合店的模式创造十几亿人民币的价值,连卡佛5家店创造全年7亿美元的销售额……它们证明小众模式也可以做出大市场,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零售人开始关注集合店模式,这是一种值得探究的零售模式。
集合店的发展历史
简而言之就是把多个品牌的产品集合在一个店铺内进行统一经营,和单品牌店铺最大的不同就是店铺内的产品来自于多个品牌,产品和经营完全由店铺方操作,品牌方则以卖货、寄卖或被代理的形式和店铺方合作。目前,集合店分为多品牌集合店、买手制精品集合店、生活方式类集合店和百货式多品牌集合店四种形态。
而从历史渊源上来说,提到集合店字眼,不得不说精选店(selec shop),也即是买手制精品集合店,精选店是一种由欧洲人开发的商业模式,也被称为高端买手式经营,是指以目标顾客独特的时尚观念和趣味为基准,挑选不同品牌的时装、饰品、珠宝、皮包、鞋子以及化妆品等商品,融合在一起的店面。在欧美,这种经营模式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传统零售业面临着一种急需改变的挑战,在一个半成品越来越相似的市场中,消费者正在寻求额外的价值,比如说一种有趣的体验,故事和生活气息等等,他们希望品牌业和零售业能满足他们的这种需要。欧洲和美国的这种蜕变始于二战前,巴黎是精品买手店的发源地,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的30年代,早在1929年法国设计师Lucien Lelong创立了第一家买手店铺。这个时候,买手制独立精品店和高端精品百货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上世纪50年代开始,精品店开始风行于世界各地。
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以精品为主的集合店又延伸出各种主题类型的集合店,比如在美国1992年在美国成立的买手模式的女性百货店 — Anthropologie(人类学),这间女性主题的百货店内集合了服装、家居、饰品、鞋包、护肤品等,定位小众但充满创意,目前Anthropologie在美国已经有100多间连锁店;此外还延伸出各种生活方式类的潮系集合店,这种店铺由创始人非常深的个人审美印痕,比如蜚声全球的Dover Street Market,这个由日本设计师川保久玲创立的集合店,概念源自于她上世纪70年代伦敦游时对当地没落市集Kensington的印象,Dover Street Market店铺完全是川大师个人审美及生活方式的一个落脚地;此外,在精选店的基础上延伸出最多的主题性集合店就是潮牌集合店,如在比利时Clinic、伦敦的Good Hood、Foot Patrol、美国的opening Geremony、中国的i.t、source……
在漫长的集合店发展历程中,同样诞生了很多蜚声全球的集合店,比如内曼·马库斯 (Neiman Marcus)、Henri Bendel亨利.邦杜精品店、巴尼斯纽约精品店 (Barneys New York)、10 CORSO COMO、Maria Luisa、……有些集合店已经跻身全球零售百强的名单中。
集合店四大分类
1. 多品牌集合店
代表性品牌:I.T、Retro Gallery
店铺主力面积一般在300-1000平米,一家服装店内集合多个服装品牌,品牌定位多集中于喜好分明的大众服装市场,每个品牌都有自己清晰的定位和客群,每个品牌之间又有相关联性,每个品牌在店铺内都有相对独立、分区明显的铺位空间。店铺与品牌之间不是铺位租赁关系,而是买货、代理或代销中的一种,入店货品的类型选择权多在店铺方,而非品牌方。
2. 买手制精品集合店
代表性品牌:JOYCE、Barneys New York
从名称上可以看出此类店铺的定位,这类店铺的面积一般不会太大,一家服装店内同样集合多个品牌,品牌多是奢侈品牌或颇具潜力的非知名高端品牌,这种店的精彩之处在于货品,而非品牌,货品大都是店主或者店铺的买手团队内亲自挑选,虽不一定全部出自名家之手,但遵循店铺的概念一致性。店内商品陈列不一定以品牌分区,而是以产品品类作为分区,陈列的出发点是产品与产品之间的关联性。店铺和品牌之间通常是买货或代销、代理关系中的一种,入店产品的选择权完全在店铺方,也就是买手。
3. 生活方式类集合店
代表性品牌:Dover Street Market、colette
生活方式类集合店又称为Lifestyle Store,锁定某种生活形态,产品全部围绕这种形态组合。生活方式类集合店一般不止贩售服饰产品,还会推文具、小件电子产品、食品等生活杂物,完成对锁定为消费群的全套系生活方式产品的供应,甚至有些生活方式类集合店还推出了酒店和咖啡店,可谓Total Lifestyle。
4. 百货式多品牌集合店
代表品牌:连卡佛、NOVO
这类店铺一般在规模上已经称得上“小型百货”,虽然有些在经营模式上有百货的特征,比如NOVO入驻品牌的店员是由品牌方而非店铺方安排,但是这类集合店因为主题性较强、货品精选,因此店铺面积不似一般的百货商场大,一般在商场中以店中店的形式存在,1000-5000平米的面积为主。这类集合店有很强的推动潜力新品牌市场化的作用。比如,1907年在美国成立的百货式精品集合店内曼·马库斯 (Neiman Marcus),1938年店内引进的第一批设计师的名单中就包括克里斯汀·迪奥 (Christian Dior)、可可·香奈尔 (Gabrielle Chanel)……那时,这些已经跻身一线品牌的设计师也刚在设计界崭露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