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跑步6.66公里。”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昨天一大早便发了这样一条微博。6.66是个好数字,但这能否给其带来好运还是个未知数。
昨天下午两点半,围绕外滩8-1地王50%权益出让的“争战”再次打响,“外滩地王案”二审在上海高院开庭审理,这一次,SOHO中国成为唯一的上诉人。此前在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曾经与SOHO中国联合发表声明,表示要共同上诉的上海证大(下称“证大”)和绿城中国(下称“绿城”),此次并未与SOHO中国一起提出上诉。
虽然证大及绿城方面在言辞上依然与SOHO站在同一边,但未联合上诉的行为,无疑会让潘石屹感到孤单。
二审庭审进行了将近5个小时,虽然上诉方SOHO中国一度提出调解意愿,但被上诉方复星集团当庭表示不接受调解。
复星方面表示,愿意按照原审各被告之间的交易价格和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愿意购买合资公司的股权。
昨天的庭审结束近3个小时后,潘石屹发布长微博再次表示,复星所说的关于优先认股权的《母协议》根本不存在,复星也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并通过引用复星公开的财务报表数据强调,复星当初并没有接受证大与绿城出让的项目股权。
事实上,双方各执一词的几个问题,包括《母协议》是否存在以及复星是否曾经向SOHO中国要求5亿元赔偿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双方均没有提供相关实证,这也是该案一直陷入“口水战”的重要原因。
复星拒绝调解
在庭审中,双方并没有提供太多新的证据,依然在围绕优先购买权激辩,SOHO中国与复星方面都认为,如若判决自己败诉,都将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当日,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昨天,复星方面在强调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并认为SOHO中国的上诉状缺乏有力证据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于外滩地王“志在必得”的决心,称愿意以SOHO中国当时的出价行使优先购买权。
2010年2月1日,证大以92.2亿元的价格摘得外滩8-1地王地块。2011年11月,证大以95.7亿元向上海海之门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复星、证大、绿城及磐石投资2010年4月组建的合资公司,截至2011年11月2日,四方分别直接或间接占有50%、35%、10%及5%;下称“海之门公司”)出售外滩地王项目。
一个多月间,风云再变。2011年12月29日,SOHO中国宣布拟斥资40亿元向证大五道口(此时证大五道口已收购磐石5%股权,合计持有海之门40%股权)及绿城合升收购海之门公司50%的股权,从而间接拥有外滩8-1地块50%权益。
2012年5月30日,复星将证大、绿城和SOHO中国的6家下属公司告上法庭。今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原告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胜诉,被告方证大、绿城和SOHO中国下属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将项目股权在十五日内恢复至转让前。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方通过实施间接出让的交易模式,达到了与直接出让相同的目的。被告公司实施的交易具有主观恶意,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对于上述判决,SOHO中国依然无法接受,因此提起上诉,并在上诉状中指责复星在与证大、绿城商谈收购合资公司50%股权的过程中始终拖延,谈判了近9个月,并称复星曾向SOHO中国提出5亿元的赔偿要求。
对于这些指责,复星方面昨天表示,SOHO中国从一审到现在二审一直在提这些说法,但从未提交任何证据,复星也一直澄清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而从程序上讲,交易股权的进度完全可以由证大、绿城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通知时间来控制,如果证大、绿城按照《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将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告知复星,复星即使想拖延也无法实现。
庭审过程中,上诉人SOHO中国表示接受调解,但被上诉人复星方面则表示,考虑到一审前后及二审前都进行过调解但无果,因此不接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