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加州地方法院做出裁决,允许逾6.4万名员工对苹果、谷歌、英特尔和Adobe四家科技公司展开集体诉讼,这些员工声称四家企业通过达成互不挖脚协议而压低了员工的工资。
在今年4月时,加州法院曾驳回过这一桩诉讼案件,原因是并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员工因互不挖脚协议遭受利益损失。而时隔6个月后,法院之所以决定将其上升为集体诉讼案件,是因为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受害员工的规模达到64626人之多,这些员工中包括软件、硬件工程师以及动画设计师、数字艺术师。
法庭文件指出,苹果、谷歌等四家企业的互不挖脚约定,不仅让员工在寻找工作时议价权利受到损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的职位竞争。
事实上,互不挖脚协议是美国硅谷企业多年来形成的一种不成文约定。由于人才资源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甚至成败都起着关键作用,大型企业之间往往会通过达成互不挖脚协议,来减少因人才流失带来的高风险。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人才流动是由市场运行机制决定的,企业间不能只顾自身利益而刻意干预人才流动。 若上述四家公司在此项诉讼中败诉,将不得不向受害员工支付数千万美元不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