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213万 北京“超市发”被强制执行

   2006-08-25 6440

  8月25日上午9时, 北京朝阳法院近20名执行干警赶往超市发超市东三环店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8家分店拖欠供货商货款已达到213万余元,而东三环这家店占到其中的75万元,日前七八十家供货商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记者了解到,2003年超市发与天客隆重组失败后产生了一笔糊涂账,以致双方都不愿承担供货款,大批供货商成为了这场改革的牺牲者。根据法院判决,未来这家拥有110余家连锁店、位列中国连锁百强第21位的超市发公司将面临一系列的强制执行措施。其中涉及超市发东三环店、安贞店、和平里店、 花家地店、定福庄店、芍药居店、鲁颁店、劲松嘉园店8家分店,这8家店都在正常经营当中。

  9时40分,记者随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朝阳区农光东里的超市发东三环店,在超市门口赫然挂着天客隆的牌子,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牌子一直没有换过,到现在为止都是天客隆在给他们开工资。在位于二楼的财务室,该店姓丁的店长一见到法院的执行人员便激动地嚷嚷道:我不欠谁的钱,超市欠账不欠账与我没关系,有事你上我公司找,我只负责现场管理!你把我店封了吧!随后一位自称是天客隆方面法务人员的男子拿着一纸判决出来解释称,天客隆才是这家店的实际经营者。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张蕾)

标签: 超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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