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全文刊发(以下简称“公报”)。
记者查看全文发现,“公报”并未提及房产税等有关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内容,但却多次提及促进市场化。
5000多字的公报中“市场”一词出现了20多次
“作为党的会议,三中全会不会提及具体到房地产的相关改革方案。”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但是在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建立方面,逐步淡化行政手段,回归市场化是一个大方向。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住建部、发改委等部委参与制定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方案,亦强调通过土地、财税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顶层设计,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归市场化。
不过,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向记者介绍,长效机制的建立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中,被视为长效机制重中之重的房产税短期不会大面积铺开,短期来看,地方政府的财权仍将以土地财政为主。
但相关准备工作也在进行。上述接近住建部人士进一步介绍,目前高层在做顶层设计中,已经开始考虑对于开征房产税获取立法支持。
与此同时,保障房的管理完善被学者反复提及。据了解,市场化方向是住房保障制度顶层设计的一大原则。
房产税开征的障碍与准备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房产税短期内不会大幅推开,核心是取决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状况。
曾参加房地产长效机制调研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涉及到房产的税制改革方案,不简单是房产税的开征,还应该涉及到整个住房市场的状况,建立疏堵结合的税制方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目前,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从绝对短缺转变为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
在此背景下,秦虹认为,政府抑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的政策措施,短期内还将持续,因为它成功地降低了投资性购房者数量,使自住性购房群体购房压力减小。
实际上,如果希望通过房地产相关税收去调控整个市场,胡志刚认为,需要制定一个疏堵结合的税制方案,而不仅是一个针对保有环节开征的房产税种。
首先,须全面摸清城市房地产各类资源、摸清供需、摸清空置,做到心中有数。
在此基础上,胡志刚表示,在制度设计上,应将投机市场遗留的空置房有效疏导到租赁市场上,对既不转让又不居住的空置房、闲置房(包括开发商手上超过一定年限的库存房)征收房产税。
除了考虑到当前我国住房市场现状之外,中国政法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符启林表示,房产税短期内难以开征还由于法律和现实操作上的障碍。
“我国土地不是私有制,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已经交了很多税,再征税有重复征税的嫌疑,此外,房产税开征缺乏上层的立法支持,在推进过程中,面对重重阻碍。” 符启林如是介绍。
在胡志刚看来,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是,建立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在立法基础上,再开展房地产税制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