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陈淮解读三中全会:土地改革并非是怎么卖地

   2013-11-14 地产中国网6400

  
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

  日前,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在接受地产中国网独家专访时表示,土地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必然要求,但土地制度改革并非就是怎么卖土地;对于房产税问题,他认为“很多媒体把房产税和三中全会挂上钩,这要么是没话找话说,要么就是有意误导”;对于房地产业未来发展,他表示“需要通过多层、多元、多样的保障政策体系实现购房需求。”

  地产中国网:从公告全文看,有两处直接牵涉到土地制度改革。一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请问您对此有何解读?是否意味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将破题?

  陈淮:土地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市场经济分三个阶段,一是产品的市场化,这个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二是要素的市场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资金、劳动力三要素。这个我们还差得远。三是产权的市场化。这个我们刚刚还在初级阶段。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践发展的迫切之需。

  土地制度改革并非就是怎么卖土地。这涉及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城乡利益关系、市场主体发育、农民工的市民化、集体土地与农民个人的使用权关系等非常广泛的领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破题”一说不准确。从建国之后的土改、合作化到联产计酬责任制等,都是土地制度的改革。“题”早就“破”过很多次了。接下来的核心问题是,要不要坚持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怎样赋予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利、如何打破政府对土地供给的垄断体制等。

  地产中国网:本次公报在房产税、房地产调控等方面虽然没有明文提及,但有证券机构认为,改革力度值得期待。对此您怎么看?

  陈淮:这种猜谜已经猜了若干年了。人们早就注意到,至少在过去两年中,关于房产税的传闻几乎全部出自某证券媒体。这背后有没有和投资机构的某种利益关联?恐怕很值得怀疑。

  实际上房地产税不归党中央的会议研究。要么国务院,要么全国人大。一段时间来,很多媒体把房产税和三中全会挂上钩,这要么是没话找话说,要么就是有意误导。

  房产税要不要征、怎么征的问题是已经说了很多年的老话题。从200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每年的改革重点工作文件中都明确列入。要说期待,早就可以期待了。

  地产中国网:您对三中全会精神有何评价,整体来看,您认为对房地产业未来发展影响利弊如何?

  陈淮:对房地产业的影响,首先得明确这个利弊指的是什么。例如房价上涨算是利还是弊?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是什么利弊的认识,而是改革的深化程度。

  一是要素市场发育。对土地、资金依赖程度最大的房地产业当然最需要要素的市场化进程。二是城市化城镇化进程。更多人住到城里来,当然需要盖更多房子。三是调整政府和市场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当然要通过更广泛的交易实现,当然要尊重市场及其规律。四是保障体系的完善。保障房只是住房保障体系的最低层级,这个层级叫做救助性保障。大部分人群是通过援助性、互助性、自住性保障政策来实现购房愿望的。

  也就是说,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主体不是一个攒够钱才能来买的群体,而是一个通过多层、多元、多样的保障政策体系,来支持、保护更多人群通过市场实现购房愿望的群体。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落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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