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天猫的明星店铺,几乎个个销量惨不忍睹。天猫将那些有明星参与的店铺(不算代言类型的)称之为星店,给予特别的频道和支持,即便如此,那些店铺的销量跟明星的知名度比起来,简直判若云泥。
这是一个非常诡异的现象。明星给企业做代言,往往能“点炮”,自己的店铺却惨淡经营,凭借粉丝与名气,好歹也要混个中不溜啊,怎么会这么差劲呢?
其实明星做电商,还真是可以分个三六九等。
第一段位:有明星,无品牌,案例:论齐秦的红酒为何“难产”
超女出身的谭维维,微博上也有180多万粉丝。可是,她在天猫星店卖围巾,先不说粉丝会不会买,知不知道都不一定。
照理说,开了家店,谭维维应该挺想让粉丝都知道吧?可是,看遍了她的微博,没有见到关于星店的只字半语。
再来围观她的店铺,除了首页有她的靓照,其余页面难觅其踪,而店铺的整体风格和设计,还停留在三年前的土鳖风格,不说“高端大气上档次”,也要“时尚亮丽小清新”吧,但这店铺完全是业余的玩法,太丢人了。
而找明眼人一看,才知道,这种店铺或许根本不是她本意。
大家知道,明星靠经纪公司铺路,经纪公司靠明星赚钱。实际上,谭维维这家围巾店,不过是经纪公司用谭维维的名气去赚钱的手段罢了。经纪公司手中握有谭维维的肖像权,只需要找一家级别相当的网店,改改店名,放上几张谭维维的靓照,一家所谓的星店,就成了。至于想法、策略、营销体系,经纪公司才管不了那么多呢,星店里卖得最好的产品也仅售出不到20件。
这种明星+店铺的撮合模式,看起来合作简单,其实利益纠葛最复杂。曾多次参与明星店铺的著名电商经理人王泽旭给记者说了一个案例:齐秦的经纪公司跟他接触半年了,想让王的公司替做一个红酒品牌,但至今没有谈成。
让我们从头捋一下这个案例中的关系:明星、经纪人、天猫、店铺(运营商)、供应商。
第一,齐秦愿不愿意做这件事情,愿意下多少功夫?若是愿意,很简单,端着红酒拍广告照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发发微博微信也是随手能做的;定期搞活动,各大媒体都会不请自来;给朋友送张红酒券,让大家帮忙晒晒单也不为过。
若是不愿意,也是情理之中。齐秦一年收入几千万元,就算红酒卖了一千万元,除去各种成本费用后,能分得10%,他也不一定看得上。更何况,也许还分不到这个数呢。
经纪人会怎么想呢?就是要纯赚钱,反正有的是名气,推广也不费事,找个不错的店铺,分成就行了。这个品牌做多久,谁知道呢,将来能否继续做明星的经纪人还不一定呢。
店铺会觉得,我挂了你的头像,销量也没增加多少啊?我这推广费还花不花呢?花吧,自己推广带来的销量,给明星分去了;不推吧,销量就这么不死不活。明星又觉得,你老让我推推推,我堂堂一个大明星,天天在微博上卖东西,不丢人吗?
除了明星之外,还要考虑很多重要的因素。小到找卖家、定价、选择酒庄,大到贴牌、仓储、策划品牌、谈妥合适的运营商,事无巨细都要顾及。比如供应商的把控,应该由谁拿货?若是运营商拿货,经纪公司甚至是明星本人都不放心。换做经纪公司拿货,运营商也担心产品水平不够格。
天猫方面,希望借助明星的影响力给天猫带来流量,同时,并购微博之后,阿里将来是需要在很多方面借用明星的力量,与其将来要付费找他们,不如鼓励他们开店,拿传播资源换取合作。
每一个角色都不想付出太多,还有更夸张的。两年前,曾有一个叫星猫的平台也是试图尝试打造明星店铺平台,明星、店铺、代工厂都找齐之后,再去拿着规划去融资,想空手套白狼,可惜被投资人识破,很快破产。
在这个段位的明星店铺,是最多的,但也是最浅的,明星的力量都希望借助,但每个玩家的心态都很微妙,蛇鼠一窝,猫鼠同眠,不会长久!
第二段位:有品牌,无销量,案例:杨澜为何卖不出珠宝?
好吧,有些明星受不了这么混乱的关系,干脆自己做,效果如何?
自媒体人龚文祥曾爆料杨澜的电商品牌—lan珠宝,在天猫的星店自8月开张以来,仅仅售出两件商品,客单价在两千元。一时引起哗然。
杨澜可是有3000万粉丝啊,她还时不时地发点微博,推广一下,但仍然无销量。有粉丝无销量的症结在哪儿?
希望产品畅销,就得卖对人。lan珠宝的定价太高了,一万到十万不等,明星自创品牌,无非是希望借自身影响力吸引消费者购买。但是,影响到的人愿不愿意为此买单?
人们之所以会因为明星而买产品,无非出于两种心理,一是信任,二是追随效仿。
霸王洗发水的代言人是成龙,大多数的消费者愿意买霸王,是因为信成龙,所以信霸王。这就是信任。
李小璐背韩国潮包MCM被街拍后,一时间MCM火了。韩国MCM门店里全是中国游客,本不是什么高端品牌,店员都为中国顾客的痴迷惊叹。这就是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