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国际旅游地产专家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旅游财富网CEO曾晓成深度解读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对未来5 – 10年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中国将会掀起一股新的“上山下乡”热潮,与文化大革命期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不同的是,此次“上山下乡”热潮将是全民自发参与,一是以产业和金融资本为代表的国内外企业大举进军农村,对农村实施现代化农林牧副渔业的全面开发;二是现代服务业,依托农村优美的自然环境,进军农村发展旅游度假、养生和养老产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学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和IT等产业;三是城市居民反城市化的潮流,吸引物就是新鲜空气、阳光及自然风光。可以预见,城市住宅盛宴即将终结,旅游地产业将迎大发展机遇!
三中全会开启农村土地改革的序幕
为“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铺路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对今后十年乃至更长远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决定》所提到的关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业界普遍认为,新一轮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导向的农村改革的序幕已经拉开。
中国前35年的改革开放,应该说只完成了针对以现代工业化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受益更多的是城市人口。19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经济主体出现了国有、集体、外资和私营等多元化趋势,城市用地逐渐出现了市场化的迫切需求,此后分离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实践,对城市各类经济主体,包括工业、商业和城市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确实提高了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
2012年十八大确定的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最大不同,在于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注重保护农民利益,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规模扩张,而是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
此次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农村土地改革,沿袭了30多年前开始的城市经济发展模式,率先在土地制度上为新型城镇化的产业发展铺路,为适合在农村发展的包括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进入城镇建立体制制度。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就是鼓励各类社会企业进入农业集约化生产,对传统农业进行工业化式农业生产。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12.77亿亩;截至2010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约为2.5亿亩。即便不包括农民承包的林地、草地等,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激活的农村土地至少达15亿亩。
《决定》提到要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这将为农民通过现有的宅基地,转换成城市的商品房打下基础。新型城镇化就是要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就地建成现代化的城镇,让农民成为市民,并享有城市市民所有权益和公共服务。换一句话而言,如果中国改革之路完成了城市现代化的建设,那么接下来的下半场就是针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只有占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能在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上,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中国才可以谈得上真正走向民族复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