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莱斯行业标准月内出台 百货业积极试水奥特莱斯

   2013-12-04 每日经济新闻2830

  面对电商的冲击,传统百货公司在尝试“触电”后,又开始试水奥特莱斯。

  上周末,在成都郊区的奥特莱斯购物中心生意异常火爆的同时,广州的友谊百货时代店在短暂闭门装修后,以奥特莱斯的新形象重新开门营业。无独有偶,王府井百货也在11月初的交流会议纪要中,提到“公司一直关注奥特莱斯业态,并购春天百货是切入奥特莱斯的很好发展点”。

  然而,传统百货公司将旗下一家百货店面转型为“市区奥特莱斯”的模式,与消费者熟悉的“郊区奥特莱斯”有很大的不同。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种模式“风险较大”。

  而奥特莱斯异军突起的同时,一些乱象亟须改正。近日,记者获悉,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奥特莱斯分会牵头起草的《奥特莱斯企业经营管理要求》行业标准第二轮征求意见已于12月1日结束。按照商务部规定,该标准将于年内出台,这将成为我国奥特莱斯的首个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月内出台

  上周末,成都郊区一家近8万平方米的奥特莱斯购物中心被前来“血拼”的消费者“占领”,停车场过道塞满汽车,城堡式建筑内人声鼎沸。记者注意到,由于人流量过大,一国际时尚品牌店不得不拉起红线启动顾客 “限入模式”,即出去一个,放进一个。

  自2002年北京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开门营业,这种“名牌+折扣”的舶来业态,在国内发展已经超过10年。在此期间,奥特莱斯经历了“大跃进”似的增长,目前已达到200余家。中国商业联合会奥特莱斯分会的统计显示,以“奥特莱斯”命名的折扣卖场已多达400家,部分地区已出现奥特莱斯扎堆的局面,光是在上海,规格不一的奥特莱斯就超过两位数。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奥特莱斯分会的网站统计,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多个标杆奥特莱斯项目都创造了销售佳绩。国内消费者对奢侈品、高端商品的消费热情与日俱增的同时,奥特莱斯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乱象”。

  一方面,很多不太规范、不成气候的商业项目也命名或改名为奥特莱斯,更有不法商家打着奥特莱斯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国际名品,或出现商品标高原价,虚假打折等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另一方面,零售商、地产商投资、开发奥特莱斯的热情高涨,但对市场的研判和项目的规划缺乏指导;此外,奥特莱斯进入我国十年,同质化经营也日趋严重。

  在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看来,在欧美早已成熟的奥特莱斯业态,在中国却似乎陷入了困局。“中国的奥特莱斯,基本不能算真正的奥特莱斯。”赵萍指出,“奥特莱斯真正含义是指工厂直营店,卖场直接与品牌商接洽,而非各环节的代理商。如果不解决这个顽疾,中国的奥特莱斯在给消费者的折扣方面将始终低不下来。其次,国外入驻奥特莱斯的品牌九成以上都是国际一线大牌,国内却难得看到‘大牌云集’的情况。”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奥特莱斯开发、运营标准的缺失成为制约这个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乱象”有望很快得到改善。今年6月,商务部办公厅正式下达关于《2013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文件》(商办流通函【2013】第621号)。其中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奥特莱斯分会负责起草的《奥特莱斯企业经营管理要求》,作为国内首个奥特莱斯行业标准正式立项。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奥特莱斯分会执行秘书长商秀丽介绍,依照商务部要求,奥特莱斯行业标准将于年内出台。记者日前获悉,该行业标准第二轮意见征询时间已于12月1日截止。

  据悉,该标准起草工作组由该分会秘书处与中国商业联合会标准处联合组成,起草工作组对北京、天津等地的多个奥特莱斯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也广泛参考了零售业、百货业、购物中心、尾货市场等相关业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工作组将其翻译成英文,向国外专家、多家国外品牌渠道商、代理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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