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文化宫场地未如期交付 南宁百货签《补充协议》

   2013-12-07 证券时报网7080

  南宁百货12月6日晚间公告,2012年1月,公司与南宁市总工会签署了《租赁合同》。截止2013年9月30日,南宁市文化宫商业经营场地主体已封顶,但南宁市总工会未能如期将租赁标的南宁市文化宫商业经营场地中的 42000 平方米及约 800 个停车位交付公司使用,主要是由于项目未完全竣工及部分设计变更等原因,暂不具备验收、交付条件。经协商,双方就租赁标的交付的条件和租金的支付及其他内容进行了细化,并拟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了交付的条件及时间约定,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第二笔租金1.45亿元进行了补充约定。

  公司表示,协议将促使租赁标的能尽快完工并交付投入使用,降低地铁施工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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