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榆中县大青山菜篮子工程竟变商业地产 工程被叫停

   2013-12-09 兰州晨报5930

  榆中县规划局称工程已被叫停,将严格按项目审批程序进行

  近日,有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称,榆中县大青山菜篮子工程被撂荒,取而代之的是商业地产项目。对此,榆中县规划局做出回复:省市建设部门已现场进行调查,要求建设单位兰州神骏物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工程建设,严格按项目审批程序进行。

  网友举报:大青山菜篮子工程变商业地产

  11月29日,有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称,兰州市三年前在榆中县大青山启动的菜篮子工程已被撂荒,取而代之的是“紫金商业广场”,有关部门应该迅速审查,严惩不贷!这位网友称,私自改变规划,不经招投标、没有开工许可证、没有图纸会审却能正常施工,的确不可思议!

  同时这位网友质疑,施工地不见“兰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标识,只显示“紫金商业广场1号楼”工程项目部,为什么建设项目名称与立项批复项目名称不相符?这位网友表示,目前“紫金商业广场1号楼”已经完成了井桩和筏板等基础工程。“规划半年建成的甘肃最大的农贸大市场,三年过去了还没起色,这些情况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位网友发帖称。

  县建设局:规划审批一直是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12月4日,榆中县建设局对此做出回复称,2011年5月18日,兰州市市长办公会研究大青山蔬菜、瓜果批发市场项目建设问题,会上,建设单位提出500亩市场规划调整问题,要求县政府负责,根据前期规划方案首先启动蔬菜、瓜果市场建设,会议确定工程施工的具体问题,由县政府、市商务局协调联系项目规划设计单位现场研究解决,确保正常施工。

  之后,5月24日建设单位向县政府提出《关于调整兰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告》,并联系原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在此期间,因兰州市四版城市总体规划在项目建设用地中涉及城市主干道穿越,直到2012年10月,建设单位报来规划调整方案,因方案调整与原规划方案变动较大,且未按兰州市四版城市总体规划设计道路,县规划部门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调整方案的依据,但未提出具体意见。

  2013年2月5日,建设单位致市委《关于请求对大青山蔬菜瓜果市场重新规划审批的报告》, 2月21日市委督查室召开会议,要求市规划局做好规划审批的督办工作。4月16日,兰州神骏物流有限公司向县规划局提出关于调整大青山蔬菜、瓜果市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4月22日,榆中县委办公室向市委督查室提交了关于兰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意见;7月22日,经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兰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组织评审,具体由县规划局负责,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配合。

  8月5日、9月6日,榆中县建设局先后两次召开专家评审会,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原则通过《兰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10月14日,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了兰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由发改、环保、消防、地震等部门进行审核。

  记者调查:工程已被叫停,商业广场系擅自冠名

  据记者调查,2009年审批的“兰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瓜果区、蔬菜区”用地500亩,交易用房于2012年年底已基本完成框架二层商铺主体,周边商务配套等没有建设。已建交易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此次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为西北侧多层商务配套用房,增加了8栋22层商务高层,其他布局基本按原有规划和已建成规模控制,基本保证了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性质和规划要求。

  2013年6月,8栋高层开始做地勘工作。据调查,在审批过程中,建设单位于11月初动工建设西南侧4栋高层,目前已完成井桩和筏板等基础工程,施工未经规划部门放验线,在住建部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县规划局于11月21日向建设单位兰州神骏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榆规停字(2013)第9号《停止违法建设告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榆中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11月25日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达了榆质监停(2013)第4号《停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并且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约谈。

  目前,该工程已停止建设。12月3日,省市建设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要求停止建设,严格按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关于项目命名情况,榆中县建设局回复称,据调查,“紫金商业广场”名称为建设单位对8栋高层商务配套用房的擅自冠名,用于商业宣传。兰州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县规划局等部门审核名称及所有图纸证件均为“兰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12月6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榆中县规划局杨局长,他向记者证实,网上回复确系榆中建设局官方回复,网友反映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属实,目前已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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