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万达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该公司于当日收到主要股东万达商业地产(香港)有限公司的信函通知。
信函通知称,为支持万达商业地产的业务发展,万达香港决定由2014年1月1日起的三年内,万达香港参与的商业地产项目,特别是位于中国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三省的商业地产项目,万达香港都会给予万达商业地产优先选择权,选择是否参与该项目并与万达香港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形式合作投资商业地产项目。
万达商业地产表示,上述万达香港的信函,为公司的商业地产项目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2013年12月23日,万达香港的全资控股股东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在全国75个重点城市投资建设了113个万达广场,其中已开业85个万达广场。
除此之外,万达商业地产还指出,表示受限于与万达香港进一步讨论,上述的优先选择权可能会伸展到中国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