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集团中国区百货事业部声明函

   2006-09-21 9410

  今日(20日),远东集团中国区百货事业部向本网站发来声明函,全文如下:

  尊敬的各厂商、合作投资方及媒体朋友:

  远东集团特针对天津市滨海开发区「香港太平洋百货鸿泰千佰汇广场」开发之媒体宣传及招商相关事宜,做以下郑重声明:

  远东集团自2002年入主中国太平洋百货以来,感谢各品牌厂商、合作投资方及广大消费者之支持与爱护,目前「太平洋百货」已在上海、北京、重庆、成都、大连等地共有十家店。另外,为贯彻双品牌策略,远东集团同时也在重庆及天津两地,积极以「远东百货」开拓新店。远东集团之「太平洋百货」或「远东百货」,其所有对外展店或投资计划,均由远东集团中国区百货事业部对外统一接洽,且远东集团为使用「太平洋百货」此一品牌的唯一合法使用者。

  然近日来,远东集团屡次接获厂商及媒体询问有关天津市滨海开发区「香港太平洋百货鸿泰千佰汇广场」招商一事,使远东集团倍感困扰。为厘清大众视听,远东集团特此声明:「香港太平洋百货鸿泰千佰汇广场」并非远东集团所投资开发项目,而负责招商之「香港太平洋百货」及章启正先生等人亦非远东集团之授权代表,与远东集团毫无关联。

  有关香港太平洋百货及相关人以相同或类似远东集团「太平洋百货」之名称,对外为相同业务之宣传招商活动,并屡以暗示性之连结文字及不实言论混淆视听,诱导社会大众误认其投资经营行为与远东集团相关,造成消费者与厂商认知错误,远东集团业已发函要求正式澄清,并根据事态发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远东集团对于各项投资计划,向来以最谨慎认真之态度处理,也因此获得厂商与合作投资者信赖。为维护自身权益,远东集团恳请各品牌厂商及合作投资者能审慎评估商业风险,慎选合作对象,以维护自身权益。

                          远东集团中国区百货事业部
                           2006年9月18日

标签: 远东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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