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据广州市规划局公示文件显示,南沙区黄阁镇蕉门经济联合社拟对位于凤凰大道以西,丰泽西路以东的蕉门村经济发展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修改后将原计划的公园绿地改为住宅用地,并将部分商务用地改为商住用地。以下为拟修改详情。
修改规划示意图
1、建设量调整:调整后总用地175334平米,净用地面积135550平米,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64100平米。
2、地块E4-01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改为商业金融兼居住用地。地块E4-02、E4-03、E4-04、E4-05、E4-06合并为E4-03。地块E4-08、E4-10、E4-11合并为地块E4-04,用地性质改为二类居住。
3、调整商业和住宅建筑的控高,调整前控高为30-80米,调整后控高为60-100米。
4、调整E4-16西侧的市政路,与北侧规划路对接,取消部分12米非限定性道路。
5、取消E4-06加油加气站用地。
6、E-4单元地块总绿地面积由120202.63平米调整为126854.35平米。其中:公园绿地由96746平米调整为93323.41平米;防护绿地面积4109.61平米不变;居住区绿地由原来的19346.83平米调整为29421.33平米(按居住用地面积的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