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辽宁锦州店涉价格欺诈遭投诉 一箱牛奶多收4.8元

   2014-01-25 人民网6440

  近日,有网友向本网反映,沃尔玛(辽宁)百货有限公司锦州解放路店(以下简称锦州店)从1月16日开业第一天开始,就存在牛奶价格不一、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对此人民网辽宁频道于23日驱车前往锦州实地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很多问题,目前沃尔玛方面已经更正并表示将对所有涉及该款牛奶的消费者进行退款和赔偿。

  投诉:一箱牛奶被多收了4.8元

  锦州消费者李先生反映称,他于2014年1月17日也就是锦州店开业的第二天,在锦州店购买了32袋(两箱)蒙牛鲜牛奶,店内台面标价为每袋售价1.9元,可收银台电脑扫描后显示,每箱价格为35.2元,折合为每袋2.2元。李先生购买的两箱牛奶,每箱被多收了4.8元。

  发现这个问题后,李先生立即找到了锦州店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核实后给他找回了多收的9.6元,理由是收银员价格计算错了,但李先生认为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1月18日早9点多,李先生第二次来到沃尔玛锦州店,蒙牛鲜牛奶的台面标价仍是每袋1.9元,他又买了16袋(一箱),结果收银台还是按每袋2.2元收了他35.2元。也就是说,超市方面并未及时改正价格错误。

  李先生到服务台要求开发票被服务人员拒绝。“我后来又买了一箱,并且顺利交款35.2元,并顺利走出超市。”李先生说,这就说明,如果消费者不主动发现问题并找店方退款,店方就会默认以每袋2.2元的价格多收取消费者0.3元,这是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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