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案继续发酵 蔡达标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决议

   2014-02-08 网易财经10250

  真功夫创始人之一蔡达标日前就《2013年度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将潘宇海、潘敏峰、今日资本方华及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相关决议。今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蔡达标代理律师告诉网易财经,接下来将等待法院开庭,但具体时间目前无法确定。

  蔡达标因涉嫌经济犯罪目前被羁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1年,在东窗事发后,其曾根据真功夫公司《章程》4.2条之规定(公司董事长由股东蔡达标委派),委派其妹妹蔡春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不过,由于真功夫另一创始人潘宇海的阻挠,蔡春红一直未能真正行使董事长的职责,大权始终掌握在潘宇海手上。

  2013年12月9日,潘宇海在广州市天河区召开了《2013年度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以下议案:1、就外方股东名称变更而修订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就章程第4.2条进行修改的议案;3、就章程第4.6条进行修改的议案;4、就章程第4.7条进行修改的议案;5、就章程第4.12条进行修改的议案;6、选举潘宇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蔡达标认为,上述临时董事会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各被告恶意串通,严重损害原告以及公司利益,其所有决议应予撤销。

  蔡达标代理律师表示,作为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蔡春红女士从来没收到任何董事提出的要求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任何提议、也从未向任何董事发出过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任何通知。被告潘宇海等人恶意剥夺原告、原告委派的董事、董事长召开、参加董事会的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

  代理律师称,根据公司《章程》4.2条之规定,除非各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董事长应由甲方(蔡达标)任命。因此,任何非股东蔡达标作出的关于公司董事长的免除、任命均属无效。而潘宇海明知蔡春红女士为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却以“蔡达标不能履行董事长职务”为由,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潘宇海,既违背公司章程,又违背法律规定。

  原告认为,被告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涉及到原告及各股东的重大利益,尤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改并非一般利益,而是属于特别重大的董事会决议事项,被告理应秉持最大善意原则及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以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滥用权力,滥施暴力,明显恶意的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被告临时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和决议事项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予撤销。

  值得提出的是,该案的代理律师于1月26日即递交了起诉材料,但法官要求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三名自然人被告的身份信息查询证明,否则不予立案。但代理律师认为,这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额外的义务,故不予接受。随后,该案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在其博客上愤然写下《致广州天河法院院长甘正培的公开信》,指责法院不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几经波折后,该案终于在今日上午被受理。

  网易财经试图联系潘宇海对该案予以置评,但其电话一直处在无人接听状态。

  自2011年3月蔡达标被抓后,这场真功夫内讧已经持续了3年时间,其中,股权问题始终是解不开的一个结,双方曾就股权问题谈判过多次均无果。早前,蔡达标妹妹蔡春红告诉网易财经,现在双方已经谈崩,不可能再坐下来好好谈判。

  2013年12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蔡达标等五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抽逃出资案作出一审判决。蔡达标被判处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12月底,蔡达标对判决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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